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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署锲而不舍 协助已废止公司领回劳退金

士林分署协助义务人领回劳退金(士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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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协助义务人陈男向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士林法院、银行等机关申请领回劳退金,以此资金清偿税务积欠金,过程繁复数度被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士林法院、银行驳回,所幸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契而不舍的数度来回奔走协调,终于获得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允许领回清偿债务,陈男对士林分署用心及贴心之举,数度表达感谢之意。

事情起因于一家设址于台北市内湖区从事国际电脑零件装配及资讯软体服务业的立○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义务人公司)因滞欠200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及2007年度营业税逾期未缴纳,经财政部台北国税局(下称移送机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下称士林分署)执行。

士林分署收案后随即调查义务人公司财产,发现义务人公司已于2009年6月间废止登记,名下已无财产,仅有一笔为保障劳工权利所提拨存于台湾银行信托部之劳工退休准备金存款约新台币(下同)215万元(下称劳退金)。

该笔劳退金未经台北市政府劳动局(下称劳动局)核准义务人公司领回前,士林分署不得执行,士林分署乃通知义务人公司之陈姓负责人尽速申请领回劳退金賸余款以清偿滞欠税款,然该申请程序相当繁杂,陈男始终无法取得劳动局核准领回劳退金賸余款函,转而求助士林分署,士林分署详细了解原委,与移送机关、劳动局等机关数度交换意见后,终协助陈男取得劳动局核准函并由士林分署执行以清偿义务人公司滞欠之税款,陈男对士林分署用心及贴心之举,数度表达感谢之意。

本件义务人公司欠缴2005年营利事业所得税164万余元及2007年营业税52万余元,共计217万余元(以下合称系争税款),因逾期未缴纳,经移送机关于2008年9月间及2009年6月间陆续移送士林分署执行。士林分署于收案后随即查扣义务人公司财产,仅扣得一千余元,另查无义务人公司其它可供执行之财产,同时陈男亦向分署表示公司没有存货及任何财产,自己身体状况不佳,无法继续办理公司清算程序,更没有钱处理欠税事宜。

此时,执行人员仍锲而不舍继续全面调查义务人公司财产及资金流向,于2012年间查得义务人公司有一笔约215万元劳退金,遂告知陈男如义务人公司无积欠劳工退休金及资遣费等款项,即得申请劳动局核准同意领回劳退金賸余款并由士林分署执行以清偿系争税款。

陈男十分惊喜有此劳退金賸余款,即有机会清偿系争税款,在2016年1月间备妥申请书、切结书、存折汇款资料等文件向劳动局请领该笔款项,惟遭该局同年2月间以陈男无法院选任清算人证明为由驳回其申请。陈男搜集并备齐相关文件后,先后于2019年11月间及2020年2月间向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提出清算人就任声请,惟均遭法院裁定驳回。

陈男于苦恼之际,于2020年5月间向士林分署求助,士林署倾听过程及详细了解原委后,即与移送机关及劳动局等机关数度交换意见,决定由移送机关以债权人地位向法院声请选任陈男为清算人,2021年9月间仍遭法院以陈男及其余董事2人即为法定清算人,无需法院选派为由再次裁定驳回。

士林分署知悉上开法院驳回理由后,除了积极鼓励陈男偕同其余2位董事备妥文件,共同重新向劳动局申请外,另商请劳动局参照上述法院裁定意旨重新审查。经过不断努力下,2023年4月12日劳动局终核准义务人公司领回215万余元劳退金賸余款,嗣再由士林分署执行以清偿系争税款,另陈男于同年4月底再将其余尚欠13,000余元税款缴清,长达15年之欠税终于圆满全额征起217万余元。

士林分署在此呼吁民众,如滞纳税捐欠费罚锾,收入不足支应一次缴清,可向移送机关或执行分署申请分期缴纳,如遭遇任何困难,亦可适时向分署求助,分署必秉持“执行有爱、公义无碍”之理念,竭尽心力协助义务人度过难关缴清欠款。(网址:http://www.sly.moj.gov.tw)◇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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