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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央3-5%土地盖社宅? 中市议员吁调整

邱爱珊指出,中央要求地方提供3-5%的土地盖社宅,本意虽良善,但扣除公共设施用地,真正可供开发的土地仅剩10%至20%。(黄玉燕/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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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中央推社会住宅政策,要求地方政府配合提供整体开发区域的3-5%土地。台中市议员邱爱珊议会质询时指出,政策比例看似不大,实际上却可能严重影响台中市的开发利益与成本回收。她呼吁市府坚守立场,与中央协商调整社宅用地的比例,避免地方土地资源遭过度挪用。

中央推社会住宅政策,要求地方政府配合提供整体开发区域的3-5%土地。图为台中东区社宅。
中央推社会住宅政策,要求地方政府配合提供整体开发区域的3-5%土地。图为台中东区社宅。(台中市政府提供)

邱爱珊指出,台中市自建社宅的出租率达95%,待兴建及完工中的社宅数量超过9000户,社宅供应量为全台第二,展现市府对社宅需求的重视,市民更看到市府推动社宅的具体成效。今年8月,北屯区廓子安居大型社宅已顺利动工,该案代表台中社宅推动再迈进一步,但中央要求地方提供3-5%的土地盖社宅,本意虽良善,但市地重划或区段征收中,市府能实际取得的公有土地仅约5成,扣除公共设施用地,真正可供开发的土地仅剩10%至20%,恐难以支撑中央高比例的用地要求。

邱爱珊问,市府对中央政策的态度立场如何?都发局长李正伟答询,都市计划审议通过、执行中的区段征收案,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应不纳入提供社宅用地,且应达一定规模以上才得以纳入,非全体适用。

李正伟表示,社宅5%的分母应是配余地而不是总面积,中央目前以全区开发面积计算,但市地重划或区段征收,市府所取得的公有土地约5成至5成5,扣除公共设施面积只剩10%至20%,恐不符开发成本;希望中央改以区段征收抵价地、市地重划抵费地面积计算,以免造成开发成本无法回收,或不当扩大区段征收或市地重划范围。

邱爱珊强调,若整体开发区域为1平方公里,按照中央5%比例要求提供社宅用地,市府最终仅能运用约10公顷,难以符合集中规划与经济效益。她呼吁台中市都发局应坚守地方立场,在中央推动社宅时,也要顾及地方土地开发需求,确保市民利益与地方自主发展权益不受损,且避免造成市府的财务负担。

此外,针对后里东站都市计划亦列入中央5%社宅用地范围,李正伟说,市府会在中央审查时争取并建议不应纳入此案,以避免在抵价地或抵费地取得后,工程费用或公共设施无法摊提成本的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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