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男子李承浩、吴国玮自2021年7月在屏东县一家民宿设立诈欺机房,召募数十名成员担任电信诈欺一线话务手,锁定中国人民,扮演公安身份以假检警诈骗手法,企图将被害人账户内款项提领一空,但并未成功。台法官日前依206件诈欺未遂罪,每件各判刑1年。
判决指出,李男自2021年7月于屏东县租用“田园旅栈”民宿作为诈欺机房据点,吴男则提供资金购买28支手机、2部笔电、网路卡、监视器等设备,两人又共同招募数十名成员担任机房一线话务手,其中包含3名未成年少年;他们向贩卖个人资料集团购得大量中国人民的个资后,利用电信业者提供的电脑程式,假冒中国公安发送大量诈骗简讯。
被害人上当后,主动回电给诈欺机房,一线话务手便依照李男二人提供的话术讲稿,扮演被害人所在省市公安人员,佯称对方涉入洗钱案件、个资被外泄等,将主动协助报案;随后便将电话接给担任二线话务手的李男、吴男等人,进一步假冒高阶警官,计划骗取对方的金融账户资料后,再交由配合的水房、车手集团透过人头账户提领一空,但并未得手。
检方查出,该集团还会每天晚上召开检讨诈骗失败案例,并逐次制作“死因检讨表”,记载各诈欺未遂案例之被害人姓名与电话号码、诈欺日期、接听话务手代号及未能得手的原因。
法官审酌,李、吴二人共同主持、操纵及指挥诈欺机房,对外与不详的贩卖个人资料集团、电信系统集团、水房及车手集团等其他犯罪组织成员联系合作,对内综理机房各类事务,控管“田园旅栈”民宿内各机房成员之日常活动、指挥成员从事诈欺犯罪,并拟定获利分配的方式,为本案各次诈欺犯行的核心角色,恶性非轻。
法官认为,被告二人发起犯罪组织,并实行207次诈欺犯行,犯意各别,行为互殊,应予分论并罚;考量该机房规模庞大且具有专业犯罪分工计划,对于社会秩序及他人财产法益的潜在危害甚钜,将首次诈欺犯行从重依犯发起犯罪组织罪各判刑2年6月、2年10月,其余206次皆按次各判刑1年,待全部定谳后再由检察官向法院声请裁定应执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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