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秀媛台湾基隆报导)基隆关表示,民众常误以为包装标示为“低酒精”或“调酒”等饮品不属于“酒类”,所以越来越多旅客返国时会携带啤酒、梅酒、沙瓦等含酒精饮料入境,导致超量携带未申报遭海关查获后裁处。依据烟酒管理法第4条规定,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计算超过0.5%的饮料属于“酒类”,民众在携带含酒精成分饮料入境前,应先确认酒精浓度、免税及限量规定,避免超量携带未依规定申报受罚。
基隆关进一步说明,依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11条第1项规定,入境旅客年满18岁始得携带酒类产品,自用免税数量为1.5公升(不限瓶数),可直接走“绿线台”免向海关申报;如携带超过免税数量,入境时应走“红线台”向海关主动申报。于酒类5公升(不限瓶数,但携带未开放进口大陆地区酒类限量1公升)限量内,扣除前开免税酒数量,可向海关申请补税放行;超过限量者应检附酒类进口业许可执照,依法向海关申报进口,或就超过部分办理退运或以书面声明放弃。
基隆关提醒,携带超过免税数量酒类未向海关申报者,依据烟酒管理法第45条第4项及“烟酒查缉及检举案件处理作业要点”第45点第1项第3款规定,超量部分由海关没入,且酒精成分超过10%者,每公升处新台币(下同)2,000元罚锾;酒精成分10%以下者,每公升处500元罚锾。
基隆关呼吁,旅客如对携带或申报规定有疑问,请于入境时至红线台洽询海关人员,诚实申报,安心通关,开心回家。如需了解更多旅客通关资讯,可至财政部关务署网站(https://web.customs.gov.tw→首页→旅客通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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