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下称本会)10日和中华航空企业工会、长荣航空企业工会,以及许多支持病假权法制化的劳工团体,共同参与劳动部办理的“研议保障劳工病假权会议”。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理事长张书元首轮发言主张,雇主能用来限缩或刁难员工请假的手段太多,劳工请病假应比照性别平等工作法对生理假、家庭照顾假等假别的保障,明文规范:“不得视为缺勤,且不得影响考绩或为其他不利待遇。”,而且在目前法定30天的普通伤病假内,应该至少保障12天、甚至15天的病假,都不能被不利处分,才能落实健康是人权。
中华航空企业工会理事长朱良骏补充,为了避免部分主管滥用法律的模糊地带,来刁难员工请假,应该明定一天内的病假不用检附证明。其次,劳工生病并不是劳工故意,如果是“长病假”,也就是严重到须住院的病假或是术后需要更长休养期间的病假,只要能检附诊断证明,也应该被特别保障不影响考绩,才能让生病的员工好好休养。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理事周沛汝在第二轮发言指出,病假已经分成半薪和无薪,跟正常出勤有所差异和限制,所以更不应该在非薪资的其他部分有所差异,我们主张的“其他不利待遇”,除了参考性别平等工作法第21条的不能视为缺勤、不得影响考绩和其他不利处分外,也应该参考性别平等工作法第10条的立法精神,不能影响其他福利,或用降低请假员工福利的方式,来规避法律。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秘书长周圣凯补充,民主的前进,是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扩充,病假权或更广义的健康权,不应该劣于雇主的管理权限,要避免像长荣航空这样的恶质资方滥用管理权限,必须明文修法保障病假,只要雇主故意制造“差别待遇”都应该列为“其他不利待遇”。同时劳工的请假权不应该劣于公务员,也应该要有三天的身心调适假。

长荣航空企业工会监事会召集人李滢另外强调,目前员工发生公伤,雇主往往推给劳保局认定,劳保局事后认定的公伤假天数和实际养病天数,不一定完全一致,反而造成员工心理负担,不能好好养病。这种情况下未被认定为公伤假的普通病假,也都应该列入被保障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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