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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8万吨飞灰难利用 监院促环境部检讨改进

监察院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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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2日表示,垃圾焚化厂每年产生约18余万公吨飞灰,其中含有戴奥辛,再利用困难,每年约17万公吨飞灰经稳定固化后送入掩埋场掩埋,占用掩埋场空间极大,然垃圾减量成效不彰,垃圾掩埋空间不足,问题日益严重,监察院促环境部检讨改进。

监委田秋堇调查发现,焚化厂燃烧垃圾所产生的飞灰,110至113年期间,平均每年产出量为18.3万公吨;飞灰再利用率每年仅约1.4万吨,平均不到一成,未再利用的约17万吨飞灰,主要采稳定化后送掩埋场最终处置。另外,飞灰再利用处理成本皆所费不赀。

监委指出,飞灰再利用之水洗废水须加以处理,否则被洗出的重金属氯盐、戴奥辛、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及溴化阻燃剂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会被洗到废水中,进入水体环境中,目前焚化厂与掩埋场的放流水标准中,没有管制以PFAS为主的有机氟含量,因此部分毒性物质的污染危害情形并未被监控,安全性有疑虑。

监委表示,戴奥辛对健康威胁极大,而我国戴奥辛处理标准为1ng I-TEQ/g,经检测结果,新北市八里厂、台中市乌日厂、高雄市中区厂、屏东县场及台东县厂等检测最大数值偏高,桃园市厂及台中市后里厂飞灰检测戴奥辛毒性当量浓度最大数值高达管制临界标准,环境部应有更积极的管制作为,以维护民众健康。

监委指出,环境部应偕同地方政府通盘检视底渣及其再生粒料处理流程完整性,并加强提升焚化厂及掩埋场操作及管理,落实焚化底渣再利用相关程序及其安全性,以确保民众健康及环境永续发展。此外,环境部未能积极督导受补助之县市政府尽速妥善处置挖出物,任其长期占用掩埋场空间,允有检讨改进之必要。◇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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