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康桥国际学校举办单车环岛活动,日前行经彰化县时,遭一名施用毒品后驾车的男子逆向撞击,酿7名学生轻重伤,该男已被羁押禁见。国教行动联盟24日呼吁,政府应针对曾涉毒驾行为者,建立筛检与风险管理制度,搭配上路限制或再评估程序,防止毒驾情形再次发生。
康桥国际学校秀冈校区举办单车环台成年礼活动,22日上午车队行经彰化县埤头乡彰水路,遭41岁萧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逆向冲撞,造成7名学生受伤送医,其中1名15岁男学生头颈部重伤,经初步手术,已恢复意识。全体师生休息一天后,部分学生24日恢复骑行,并特别系上紫色缎带,为受伤同学集气祈福。
萧男肇事前碰3毒 曾多次吸毒入狱
彰化地检署24日指出,萧男在冲撞自行车队前,行车动态诡异、危险,现场肇事车辆并遗留施用毒品器具、二级毒品依托咪酯(丧尸烟弹)等,送医后自行离院,疑故意不到案,且企图连系友人湮灭犯罪证据,因此指挥警方将他拘提到案。
彰检调查后,依萧男供述及相关事证认定,他在开车上路前,曾先后施用一级毒品海洛因、二级毒品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三种毒品,导致他开车时意识不清而肇致车祸,经采集尿液及血液后,结果也呈现毒品阳性反应。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定萧男施用毒品、毒驾肇事并逃逸,涉公共危险、过失致重伤害等罪嫌重大,且有逃逸、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据了解,萧男前科累累,他自2002年首度吸食安非他命被捕,勒戒后获不起诉处分,隔年却又注射海洛因,因5年内再犯,2004年被判刑10月;出狱后,2007年又因吸毒被判刑1年6月;2008年涉吸毒、窃盗、违反《替代役条例》被判刑9年。2015年10月假释出狱并交付保护管束,2019年再被查获吸毒,遭判刑1年3月,直到2022年出狱。

国教盟:应明确禁止开车吸烟
依托咪酯等新兴毒品流窜国内,其滥用问题也连带使毒驾案频传,已造成多起员警与民众伤亡,成为社会重大风险。
根据卫福部食药署资料,去年1月至10月,于“非尿液检体滥用药物检验通报系统”中,依托咪酯检出件数高达2,905件,较前年仅22件,暴增132倍。国教盟指出,该药物具有强烈中枢神经抑制作用,施用后常导致丧失自我控制能力,半年来已陆续造成多起交通事故。
国教行动联盟青年部执行长李雨函表示,这起事故并非偶发,而是政府未积极因应,才酿成悲剧。政府应针对曾涉毒驾行为者建立筛检与风险管理制度,配合必要的上路限制或再评估程序,同时,应明确禁止驾驶人于行驶中吸食香烟、电子烟及其他可能为毒品的新型烟品,并扩大警察查缉毒驾的执法权限,防止驾驶分心或毒驾情形再次发生。
毒、酒驾致重伤 吊销驾照不得再考
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司长林福山表示,针对毒驾,《刑法》及《道路交通处罚条例》过去已多次修法加重处罚。林福山指出,该案肇事驾驶若确定为毒驾,将优先以《刑法》论处。
针对毒驾认定标准,立法院于2023年12月三读通过《刑法》修法,只要驾驶人尿液或血液经检测含有一定浓度的毒品、麻醉药品,致不能安全驾驶等情形,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致人重伤可处1年至7年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致人于死者,处3年至10年徒刑,得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
林福山强调,有关酒驾或毒驾防治,交通部会与法务部警政署进行滚动检讨。至于《道交条例》部分,毒驾与酒驾一样,累犯罚锾没有上限,驾照部分也因致人重伤将吊销,且不得再考领。◇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