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为打击伪造号牌不法行为,交通部修法加重处罚,汽车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车牌,加重处罚汽车所有人7万2,000元罚锾,原订7月15日上路。交通部14日表示,因公路监理裁罚资讯系统调整及测试等准备作业尚未完成,确定延后上路,实际时程未定。

近年假车牌泛滥成为治安隐患,立法院日前三读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条文,提高伪造车牌相关罚则。交通部也配合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6条及第2条附表草案。
交通部表示,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修正施行日期,交通部原报行政院建议7月15日上路,但因本次修正罚锾分类较多,且另有累犯不同计算规定,以及增加多项车辆移置保管规定,公路监理裁罚资讯系统调整测试、与相关车辆移置保管执法准备及教育训练,均较原预期所规划时程需再多些时间。
目前尚未确定新修订条文实施时间,交通部表示,在准备作业期间将持续加强防制宣导,并待完成施行准备作业后施行。实际时程目前未定。
根据草案内容,针对使用伪造、变造或蒙领车牌,将处汽车所有人依最高额加倍的罚锾,最重可罚7万2千元处罚,并当场没入车辆,若伪变造他人车牌、肇事致人伤亡或10年内第2次违反规定等3样态,则可没入车辆后销毁。
针对未领用牌照行驶、在牌照吊扣期间行驶、或牌照经缴销吊销或注销等无牌照行驶、报废登记汽车仍行驶等6种行为均依最高额3万6千元罚锾处罚。为达到有效吓阻非车主的驾驶人行驶未领用有效车牌车辆衍生后续道路违规、治安犯罪等行为,本次修法也增订并罚非汽车所有人的驾驶人,以最高额3万6,000开罚。
此外,拼装车未经核准领用牌照行驶、使用吊销、注销的车牌,以及车牌借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车牌的最高罚锾则从现行1万800元提高至3万6,000元,并当场没入车辆。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