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苗栗报导)苗栗县营运中的露营区多达434家,其中仅有11家合法。县府推动业者合法化,329家正在申请中,仍有百余家不理不睬。县长钟东锦12日要求文观局每周稽查5家,首周查获两家露营区的农地未农用、设施超限,将依违反《区域计划法》开罚6万元以上。
目前苗栗县合法露营场只有11家,县府2024年争取中央补助,委托专业辅导团队协助露营区合法化,329家申请露营场容许使用,仍有逾百家业者未申请而继续营业。钟东锦认为,县府已辅导近两年,业者都未提出申请,藐视公权力,12日县务会议中,他要求文化观光局每周稽查5家,强势执法。
首周稽查时,文观局会同农业处、地政处等单位14、15日各稽查1家,查获两家业者的农地非农用,且有地貌地形改变状况。依规定,营位、卫生设施、管理室等三大设施合计上限为总面积10%或660平方公尺,道路上限为总面积5%,但这两家的露营区的设施超限,也未申请土地容许使用,依《区域计划法》规定,可处6~30万元罚锾,若限期未改善,可以按次连续处罚,甚至断水、断电、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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