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灭菌棉花棒属医材 网购留意触法遭罚

食药署。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人气: 107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5年0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丞奕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有民众因在淘宝购买棉花棒,不料遭地检署裁罚,引起关注。食品药物管理署23日表示,棉花棒虽为小物,但标示“灭菌”、“伤口清洁”等即属于医疗用途,若买错、带错都有可能触法,出国或网购都需特别留意,违者最高可处台币6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台南有民众2年前于淘宝购买了20包棉花棒,共花费480元,当货品到台后,被海关查获并销毁;但2年后被依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送办,遭拘留1天并缴交10万元罚锾。

台南地检署表示,本案是今年移送台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于6月间,对陈女谕知需缴交缓起诉处分金10万元,而本人也同意缴纳;另外,本案侦办期间,因传唤陈女未到庭,检察官依法核发拘票拘提,由员警带她至地检署拘留室短暂拘留,并由检察官即时讯问陈女后请回。经了解后,此为正当执行程序,非真正收押,并无违法或不当。

对此,食药署表示,一般用于掏耳朵、卸妆或皮肤清洁的棉花棒,属于一般商品,不在医材规范内;但若标榜“灭菌消毒”、“用于伤口清洁”或“吸收分泌物”等医疗用途,就属“医用”棉花棒,必须受到《医疗器材管理法》管理。

食药署说明,以国外携带入境为例,“医用棉花棒”一次最多只能带200支,且以半年为限,超过数量就必须缴交规费并提出专案申请,否则可能遭销毁、退运,甚至面临裁罚。

食药署说,依“通讯交易通路贩售医疗器材之品项及应遵行事项”公告规定,只有部分医疗器材可于网路贩售,且贩售者必须是贩卖业医疗器材商或药局,产品必须于国内领有医疗器材许可证,贩售者必须于网页刊载医疗器材品名、许可证字号等资讯予消费者。

食药署还说,针对网路贩售医疗器材,已加强网路巡查,倘发现贩售医疗器材涉违规情事,均依法查明处办。如有意图贩卖、供应而未经核准擅自制造或输入医疗器材,依《医疗器材管理法》第62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千万元以下罚金;若未经核准而制造、输入医疗器材,依《医疗器材管理法》第68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