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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会议修法 教师青年家长看法分歧

教师团体13日赴教育部抗议,批评修法缺乏比例原则,仅重视究责功能,难解滥诉问题。(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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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为改善校园滥诉问题,教育部12日公布新版校事会议制度相关办法,但各方意见分歧,教师团体13日赴教育部抗议,批评修法缺乏比例原则,仅重视究责功能,难解滥诉问题;家长团体肯定修法,并提醒教育部落实分流配套,学生团体则呼吁应加强个资保护稽核。

教师团体13日赴教育部抗议,批评修法缺乏比例原则,仅重视究责功能,难解滥诉问题。(宋碧龙/大纪元)

校事会议机制衍生滥诉问题,引发基层教师反弹,教育部12日修正发布校事会议制度相关办法,改由校长召集会议认定是否受理案件,采无记名投票,且校长不参与表决,并删除匿名检举规定,新增辅佐人参与制度等。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与所属地方工会13日前往教育部门口抗议,理事长侯俊良表示,连教育部都承认校园存在滥诉与小案大办现象,本次修法却未见防堵滥诉的机制,反而强化程序对立,且条文中仍缺乏冤案赔偿及针对滥诉的究责,呼吁教育部应思考废除校事会议制度,还给校园一个信任的空间。

国教行动联盟、全国家长团体联盟发出共同声明表示,肯定教育部修法,分流机制”有助于让资源集中处理重大案件,呼吁健全配套措施,如研拟“受理分流检核表”作为依循原则,落实大小案分流,并确立“单一事实审认”,校事会议调查完毕后移送考核会或教评会,除发现新事证外,不得就同一事实重复调查,减少行政空转;另新制上路后应设定一年“试行观察期”,透过不受理率、案件分流率、重大案占比、平均处理时长等四项观察指标,用数据验证分流成效。

学生团体EdYouth台湾一滴优教育协会则认为,修法应兼顾师生关系的特殊性,若缺乏完善的保密与外部处理机制,删除匿名检举恐将使校园事件“被看不见”,而非解决,过去有多起校园案件,如丰原高中案,校方在处理过程中,就多次外流学生个人资料,显见学生隐私与安全尚未获得完善保障,因此主管机关应加强个资保护稽核,确保校事会议制度在保障教学品质的同时,能真正维护学生受教权。◇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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