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花莲报导)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持续强力执行非洲猪瘟裁罚案件,有位林姓义务人自小三通返国时,经查获携带猪肉干一盒,当场裁罚新台币(下同)20万元,花莲分署收案后,立即查封义务人名下所有之不动产以保全执行,义务人知悉财产被查封,火速在一周内将20万元罚锾缴清。
花莲分署表示,这名林姓义务人户籍在金门,常经由小三通往返金门及厦门,于114年9月30日自金门的水头码头返台时,经海关及检疫人员抽查发现,行李内有外带一盒大陆制的猪肉干(90克),却未依规定申报检疫,由农业部动植物防疫检疫署高雄分署(下称移送机关)依法裁罚20万元。花莲分署114年12月11日收案执行后,旋即于同月15日查封其名下位于台东市的不动产,义务人知悉后来电了解,经书记官详细说明案情并劝谕缴纳,一周内即汇款20万元,将罚单一次缴清。
自114年10月22日我国发生首次非洲猪瘟案例以来,经过15天全国高强度的紧急防疫措施,现已恢复猪只拍卖及屠宰运输,确认非洲猪瘟清零。危机时刻国人应深切感受,爆发猪瘟的严重性,以及防疫工作一刻都无法松懈的重要性,而全面提升国人防检疫意识也是防疫的重要一环,身为公法上金钱债权执行专责机关,花莲分署将持续优先、强力执行非洲猪瘟案件,提醒民众勿以身试法,共同守护台湾猪,携手重返非疫区。

责任编辑:陈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