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民众常于国外旅行时代购化妆品,但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发现,有民众回国后却上网转卖,违反《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中须办理产品登录及产品标示规定,统计2025年共查获63案,裁处金额合计近百万元。此外,若自国外购买“玻璃安瓿”为容器的化妆品,需事先申请才能输入。
高市府卫生局指出,民众常于国外旅行时购买化妆品,回国后发现采购太多未能使用,进而于网路平台转卖,但此举已违反《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法》贩售化妆品须办理产品登录及产品标示规定,依法可裁处1万至100万元罚锾。
经统计,卫生局2025年共查获违法贩售化妆品共63件,其中以化妆水/油及面霜乳液类有28件最多,累计裁罚共51万1千元;其次为沐浴乳及洗发乳共13件,累计裁罚16万元,其余还有唇膏、香皂、指甲油等品项,总裁罚金额高达99万5千元。
卫生局强调,化妆品须办理登录及标示才可合法贩售,网购非合法输入商品,使用前若未注意产品用途、正确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项等,以致刺激、过敏、红肿等肌肤伤害,仅能自行向国外求偿,安全保障不足,民众贩售及购买前应三思。
此外,卫生局也提醒,玻璃瓶(AMPOULE)容器依法不得作为化妆品容器使用,民众若自国外购买以玻璃瓶为容器的化妆品供个人自用,须事先填具“化妆品货品进口同意申请书”,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后才能输入,且该类化妆品限供自用不得贩售。◇
责任编辑: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