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台湾近期接连发生多起毒驾肇事案件,分布于高雄、彰化及新北市等地,造成严重伤亡。交通部日前表示将讨论“连坐罚”,只要毒驾,同车乘客必须连带受罚,以强化监督机制。学者指出,毒驾只是外显的行为结果,其背后的成因是新兴毒品的推波助澜,单点修法恐怕只能治标,应跨部会多管齐下,建构全方位的安全防护网。

根据警政署统计,2024年至2025年毒驾件数从2,619件暴增至8,659件,增幅高达230.62%。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仅前3个月就已发生3,223件,案件量已超越2024年全年件数,且警方评估仍存在大量未被统计的“黑数”。立委万美玲、杨琼璎及徐富癸等人皆于立法院要求交通部强化执法及罚则。交通部表示,将研议纳入“连坐机制”,让同车乘客连带受罚,以强化监督。
法律吓阻效果 因成瘾性有落差
虽然现行《刑法》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已多次修法加重处罚,毒驾刑责与酒驾相当,最重可面临无期徒刑,但整体吓阻效果仍有限。铭传大学犯罪防治学系副教授王伯颀向《大纪元时报》表示,毒驾者大多抱持侥幸心态,且毒品具有强烈的生理与心理成瘾性,吸食者难以长时间维持理性判断。这与酒驾者的特性不同,导致单纯提高罚则,对吸毒者的约束力相对薄弱。
他以“依托咪酯”为例指出,政府在日前将其改列为二级毒品,罚则也随之拉高,但依然有很多人抱持侥幸心态持续吸食,可见目前的毒驾新闻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没有造成伤亡,或仅为自撞的案例,这些都是“黑数”。
王伯颀分析,毒品与酒精最大的差异在于“戒断症状”,吸毒者在强烈的生理或心理成瘾影响下,可能必须持续保持吸食状态,这导致其难以长时间保持清醒理智,这与一般饮酒者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重罚对于毒驾者的吓阻效果确实比酒驾更有限。
毒驾大多是“1个人驾驶”
立委主张应将酒驾与毒驾做脱钩处理,王伯颀认为,酒驾跟毒驾在法律上确实可以分别处理,目前在检测与行政程序上也已逐步脱钩。酒驾用吹气或抽血,毒驾则是用快筛试剂或尿液检测;至于“连坐机制”,酒后驾车者车内有同行乘客较为常见,但毒驾大多是“1个人驾驶”,推测在实务上可能很难推行,可能还需要更细致的思考。
毒驾只是外显的行为结果,背后成因是新兴毒品的推波助澜。王伯颀建议台湾应效法美国将特定毒品问题视为“国安威胁”,动用军事与情报资源阻断境外供应链。酒类是合法商品,通路与溯源相对简单,如超商可以透过查验身份证,限制购买年龄;但毒品是非法的,交易完全不公开,向上溯源时常遇到断点,暗网(Darknet)流通问题也增加查缉难度。单点修法仅能治标,必须拉高层级进行跨部会整合。
此外,新兴毒品变化速度极快,法律修订速度往往赶不上新兴毒品的出现,且基层警察与调查单位的检验量能已趋近饱和。若检验程序过长,可能导致法律程序瑕疵,进而影响整体吓阻效果。建立全方位的安全防护网,从边境管制、网路平台责任到检验量能的提升,才是解决毒驾问题的关键。◇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