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高雄市政府卫生局近日首次查获民众于网路贩售未经查验登记的“医疗用棉花”,依法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请查验登记,并依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规定裁处3万元以上罚锾。卫生局强调,医疗用棉花属医疗器材,涉及人体安全,有严格管理规范,不可任意于网路贩售。

卫生局指出,路竹区某民众自日本购入棉制产品,虽然日本原厂制造商声称非属医疗器材,但经检视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发现该商品明显刊载具“止鼻血”及“吸收鼻水”等用途,即有吸收体液的医疗目的。
经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审视产品说明、用途及成分后,判定该产品属医疗器材分类分级的J.5300“医疗用吸收纤维”类别,依法为医疗器材管理范畴,须完成查验登记后始得贩售。因此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请查验登记,另依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规定裁处3万元以上罚锾。
卫生局说明,“医疗用吸收纤维”是指基于医疗目的,由棉花或合成纤维制成,用于患者身体表面涂药或吸收少量体液的器材,此类产品如棉球、棉片或棉垫等,若用途涉及伤口处理或体液吸收,即属医疗器材,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材许可证,并具医疗器材商资格后才能贩售。但若仅作为一般清洁或化妆品使用的吸收纤维用途,则不属医疗器材列管。
卫生局提醒,包含棉花,棉花棒、OK绷、口罩等日常用品在内,若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刊载医疗用途或说明,即可能属医疗器材管理范畴,民众可先至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申请厘清产品属性,若为医疗器材须依《医疗器材管理法》相关规定取得许可证及医疗器材商资格才可合法贩售,避免因资讯不清而误触法规。◇
责任编辑:昌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