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为贯彻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维护道路安全,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桃园分署针对交通违规、欠缴牌照税等行政执行案件持续强力执行。
新北市树林区,经常在桃园活动之25岁张姓男子,因无照骑机车、超速、未使用方向灯、无故不接受道路安全讲习等,遭裁罚交通罚锾累计2万9千元未缴纳。经桃园分署执行义务人薪资债权,义务人任职之公司终于在115(2026)年5月底一次汇款缴清。 此件义务人在112(2023)年4月间于桃园区长寿路因骑机车超速逾40公里,遭桃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举发送办。…
此案由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裁处2000元之罚锾;当年度11月某日,又因在新北市新庄区骑机车未打方向灯,经新庄分局交通分队举发,由移送机关裁处义务人1200元之罚锾;隔年113(2024)年3月间,义务人在台北市大同区又因5年内遭查获第2次无照骑机车,经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举发,由移送机关裁处义务人2万4000元之罚锾。后因义务人逾期均未缴纳,移送机关将上开罚锾与未参加交通安全讲习罚锾1800元,于114(2025)年4月起陆续移送桃园分署执行,金额总计为2万9千元。
桃园分署于收案后,于114(2025)年6月向义务人任职之某装潢公司扣押义务人每月薪资的3分之1,并在115年1月发收取命令。该装潢公司于接获桃园分署之扣押、收取命令后,并未声明异议,但亦未将薪资缴纳至桃园分署,桃园分署于115(2026)年3月间再次发函请装潢公司解缴义务人薪资,并载明若不解缴,得依法迳向该公司执行,该公司于是在115(2026)年5月底将义务人欠缴之罚锾总额一次汇款缴清。
桃园分署持续为维护交通安全尽心努力,并依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指示办理“交通专案”,积极强力执行滞欠交通违规罚锾之案件,呼吁汽机车驾驶人,切勿违反道路交通相关法规,若有欠缴交通罚单、牌照税、费用等,收到缴款通知后,应主动于缴款期限内自行缴纳,切勿抱持侥幸心态,以免遭移送行政执行,导致名下财产遭到查扣而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