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报导)知名医美集团爱尔丽诊所涉偷拍案,新北地检署初步清查有99人受害,上月25日起诉集团总裁常如山等7人,对在押的常如山求刑14年,移审法院,经法官裁定续押3个月。常抗告主张,他长期投身公益,盼能交保以便与被害人和解;法官审酌,这与是否羁押无关,驳回确定。
新北检调查,常如山涉嫌自2019年至去年12月24日前,分别于爱尔丽双北7家分店诊间角落,装设类似侦烟器外观的伪装型监视器,窃录消费者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身体隐私部位,共有99人受害,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者。今年6月25日侦结,依无故摄录性影像等164罪起诉,移审法院。法官考量他有灭证行为,裁定继续羁押禁见3个月。
常如山不服,提起抗告,主张他没有观览相关监视器影像,影像也没有另行备份或外流,只存放在监视器主机中,数周后便会自动被覆盖。他也没涉入采购、安装监视设备、镜头朝向等细节,且除了爱尔丽以外,也有多家医美业者被查获装设隐藏式监视设备,可见装监视器是业界为了内控、防止医疗纠纷的长期习惯,而非他为满足私欲所为。
常如山强调,他长期投身公益,捐赠各式消防车辆及救护车给各县市政府、建造救生船艇、捐助弱势与偏乡、长期投入资源支持警政、防范诈骗等。且他已深切检讨、亟欲改善,会坦然面对司法,承担民、刑事责任,愿与被害人及相关消费者和解,羁押将过度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和诉讼防御权,使他难以洽谈和解。
不过,高等法院审酌,常如山所涉犯罪行,并不以有实际观览影像或散布影像为必要,此部分是日后审理应调查判断的问题,而非判断有无羁押原因及必要的依据;且他否长期投身公益、捐赠物资、参与防范诈骗等,也与判断羁押与否无关。另外,若要与被害人洽谈和解,也可以委请辩护人或爱尔丽集团其他主管出面处理,因此裁定驳回。◇
责任编辑: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