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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无经营价值金融机构 就应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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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台湾财政部长林全昨日在第18届世华金融联谊会发表专题演讲时指出,应尽速建立一合理的银行退场机制,规定净值正数、但没有经营价值的金融机构就应退出市场。

  林全昨日特别强调金融机构退场机制的重要性,他表示,对于经营困难的金融机构,一定要有好的退场机制,否则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长期而言,处理问题金融机构不能一直靠金融重建基金,况且目前金融重建基金的处理对象是净值负数的金融机构,但如果银行净值变成负数才退场,存款人的损失会更大。

  因此林全认为,最好的方法是规定净值还是正数、但已经没有经营价值、而且已影响到存款人权益的金融机构就应该退场,这样对存款人的保障会比较高。

  林全表示,要求净值正数的金融机构退场,虽然比较严格,但银行本来就应该有较一般企业高的标准。

  至于何时能建立银行退场机制?林全说明,要等目前几家问题金融机构处理掉之后,才能加速建立更合理的退场机制,因此他希望金融重建基金条例修正案能尽速通过,让政府可尽速处理问题金融机构。

  有关无经营价值金融机构的退场评估标准,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总经理陈战胜则进一步表示,以国外为例,如果1家银行的ROE(净值报酬率)及ROA(资产报酬率)明显衰退、资本不足且股东不愿意增资、流动性产生问题等,可能就会被要求退场。

  陈战胜也说明,所谓的银行退场机制,在国外也称为“立即纠正措施”(Prompt Correction Action),若金融机构资本适足率在2%以下,未完成增资,应立即退出市场。

  另外林全昨日也表示,国内金融机构还要再加强合并,虽然目前国内已有14家金融控股公司,这些金控公司并已整并了60多家金融机构,但国内金融机构的整并还只是个开始,还要持续进行,国内金融机构还是太多,尤其是有些金融机构虽然同属一家金控公司,但业务的整合仍尚未完成。

  在资本市场方面,林全则指出,目前有三大努力目标,一是让证券商可变成全方位的投资银行;一是让台湾资本市场和国际接轨,尤其是目前的承销制度让市场上有套利空间,未来将会修法以解决问题;另一目标则是健全公司治理,以维护股东及关系人的利益,目前财政部已在研订公司法理相关准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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