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湾国会拟提案禁止制造复制人

人气: 76
【字号】    
   标签: tags: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4月15日讯】民进党籍立委邱永仁草拟“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保护法”,草案中对干细胞研究作明确规范但仍引发争议,尤其在干细胞取得来源上仅限自然流产及合法人工流产及人工生殖后所剩余者,并限制研究不得进行人类与动物干细胞融合及制造复制人,违者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中央社4月15日报导,邱永仁今天针对所拟草案邀集医学法律等各界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会中针对此一涉及人类胚胎定义及人类尊严保护的法律案,各界发言都极为谨慎。根据草案,限制从事研究者都需经卫生署同意,不得以人工授精或其他人工方式制造胚胎组织,取得胚胎干细胞。

胚胎干细胞的取得来源仅限因自然流产、依优生保健法人工流产及依人工生殖法人工生殖后剩余得销毁者,但以受精未满十四天者为限,取得方式需以无偿取得,不得与捐赠者有任何商业营利行为。并限制研究不得进行人类与动物干细胞融合及制造复制人,违者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对此修法,医事法律协会理事长吴健梁认为在胚胎干细胞是否是“人类”仍有极大争议下,基于人性尊严保护,不应把干细胞“物化”。国科会干细胞管理计划副主任陈英钤认为生物科技已成世界竞争领域,就连邻近的新加坡已急起直追,英国更以世界干细胞研究中心自居,他赞成以法律方式将研究范围明确化,只是此类研究仍面临取得来源合法性、可否取得专利及可否进行人体临床实验三大问题。

与会者多担心干细胞研究后若移转产业而发生商业行为时,可能遭遇更多宗教、道德及法律问题,生技业者蔡政宪则表达干细胞研究到最后必然会商业化,而面临衍生性商品及销毁问题,他建议修法上对干细胞的来源应从宽规定,只要在销毁最后流程严加设限即可。卫生署视察郑聪明担心修法上可能与医疗法或研拟中的人工生殖法有立法冲突,更可能因在研究申请上设限而阻碍民间投入研究的意愿。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