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9日讯】偶尔在一本旧杂志上看到一篇关于沉默权问题争论的文章。赞成拥有沉默权的一方认为,沉默权是一项宪法权利,是尊重人格尊严的体现;沉默权符合一般逻辑,因为一个人不能反对自己;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公约中有沉默权的规定,中国已签署这些公约,应当履行国际法义务,等等。反对的一方认为,沉默权不利于打击犯罪;不确立沉默权可以贯彻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等等。
沉默权属“引进项目”。在中国漫长的帝制社会中,沉默与否是由不得臣民自己作主的。要你开口时,你若沉默,会大刑侍候到让你放弃 沉默;要你沉默“莫论国事”时,你若“妖言惑众”,会灭了你九族的。沉默权也应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吧,因为如果允许自由处理言论,当然应该允许有不说话的权力的。
窃以为,在引进沉默权时,也该引进“非沉默权”。那就是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说话的权力。当然,包括法律的界定,也应让公 民有话语权。言论自由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享有的权利,是人的标志。如果没有它,人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如《世界人权宣言》主 张:“人人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 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中这样写道:“一、人人持有主张,不受干涉。二、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言论自由对于社会发展是极其重要的。中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无不希望自己王朝万世万岁的,但总免不了因王朝自身的问题导致崩溃的结局。专制容不得他人对统治的系统进行批评,就像一个病人忌讳医生一样,终将病入膏肓而无可挽救。专制总是低估了思想的力量,以为千差万别的个人是可以用一个模子压出来的。专制要的是奴才而不是思想者。专制以思想者的名义对真正的思想者进行“改造”。淫威之下,万马齐暗,统治者最终自己也堵死了得到事实真相资讯的管道。而堵塞言路的结局,有时会让统治者闹出《皇帝的新衣》这样的笑话。自以为至 尊无比的皇帝在宫廷大臣、侍从、乐手浩大队伍的陪同下,出廷巡视,一展“漂亮衣衫”,全然不知道自己身上一丝不挂。这样盛大的作秀,因为一个小孩的一句真话而大煞风景。如果开放言路,善作新衣的骗子的把戏就不会得逞。不过,在极度专制下,无论是涂写还是嘴巴的言论,稍有不慎是会掉脑袋的。《韩非子•说林上》中这样记载:“纣为长夜之饮,惧以失日。问其左右,尽不知也。乃使人问箕子。箕子谓其徒 曰:‘为天下主而一国尽失日,天下其危矣。一国皆不知而我独知之,吾其危矣。’辞以醉而不知。”箕子的醉而不知,是因为有比干被剖膛 掏心的前车之鉴。到了明清两朝,统治者更是大兴文字狱,实行揭发重赏、隐疵获罪的政策,致使挟嫌告发、无限上纲、冤狱四起。乾隆时的 协办大学士梁诗正说:笔墨容易惹祸,所以我在位时从不以文字与人交往,并把凡是没有用的底稿通通烧掉,不留隐患。明清两朝的文人中,多的是像《西湖梦寻》、《浮生六记》这样的“性灵”文字,一些人更是钻进故纸堆里训诂,以逃避残酷的现实,许多优秀的人才在故纸堆里 终了一生。这是个人的的不幸,也是民族和国家的不幸。堵塞言路、以言治罪,近代中国社会落后的原因可追溯到明清两朝。
想当年,官渡之战开打前,袁绍令陈琳起草了一篇讨伐曹操的檄文,陈琳把曹操的祖宗三代都骂了个遍,说曹操的祖父曹腾是一名“伤化虐民”的宦官,父亲曹嵩是一名“盗窃鼎司,倾覆重器”的奸臣,曹操是“赘阉遗丑,本无懿德”之人。而且还说:“历观载籍,无道之臣,贪残酷烈,于曹为甚!”其语言何其毒也! 当这篇檄文送到曹操手里时,曹操正患头痛病躺在床上,曹操一面看,一面称赞文章写得好。看完檄文以后,他一跃从床上起来:“这篇文章把我的病都治好了。”就是这样一个“万恶不敕”的陈琳,曹阿瞒后来居然让他成了自己的秘书(主簿)。曹操为何能成就一番霸业,从此事中可见一斑。国人中憎恨(或讨厌)日本人的不在少数,但大家难道就不能从日本人那儿学到点什麽麽 ?二战结束后,面对百孔千疮的山河,日本政府曾悬赏向国民征求治国良策,那真是不怕你多言,只恨你不言。集思广议、群策群力,使日本 从一个战败国又成为一个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国家。
在当今中国社会,政府不应只是把言论自由写在纸上,宪法中公民言论自由的主张、政府对国际社会承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人权条约应该在实践中得到广泛有效地实现。更不能让言论自由流于形式,是在“逗你玩”,抑或是“引蛇出洞”后“秋后算账”。从长远来看,开放网禁、开放报禁,于国于民于中共,都是有益无害的事情。如果言路畅通,“六四”事件是可以避免的,上访也不会形成“潮 ”,腐败不会像今天这样难以收拾,中共希望的长治久安的局面也许真的能够到来。所谓“政通人和”,政通首先应该让言路畅通,“国情” 和“特色”不是堵截言路的理由。纳天下之良言(不论是顺耳的还是逆耳的)、招天下之贤士(不论是喜爱的还是厌恶的),方是兴邦兴国之策。掩饰真相、封锁消息、 无情打击异见者的管理国家的方式,在现代社会已经走到了尽头。一个开明的执政者应该让言者无罪,那怕是“陈琳式 ”的开骂,这样痛快的开骂,有时也许真能治好执政者的“头痛”。如果一个政府是真正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民主自信的政府,就不会在乎几 个“跳梁小丑”的“污蔑”;如果一个政府居然可以被骂倒,这样的政府倒掉也罢。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念,但我要以生命捍卫你说话的权力。”伏尔泰如斯说。为了这说话的权力,伏尔泰曾进过巴士底监狱。当一个国家的公民不但有保持沉默的权力也普遍有了说话的权力后,这个国家的兴盛和伟大复兴也指日可待了。中国要走上真正民主、繁荣、富强的道路,请从言论自由开始!
──转载自《议报》第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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