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库区移民千万资金遭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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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讯】主标题为编者所加。

“审计纪实”背后的真相

张耀杰

2004年4月11日,笔者专门上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下载了张文军、魏小题完成于2002年11月22日的《追寻2000万元移民资金的下落——河北省桃林口水库工程移民资金审计纪实》一文,从中了解到经过审计部门权威审核的事实真相:“1999年7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对河北省桃林口水库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中的两大问题引起了审计人员的关注:一是水库建成后经济效益低下。据立项文件测算,桃林口水库建成后,仅供水年收入就可达8000多万元。然而自1998年4月开始供水至1999年5月,水库可实现收入仅为200多万元,相当于测算收入的2.8%,且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只收回50余万元。二是在地方自筹资金尚有6000多万元不到位的情况下,被侵占挪用的移民资金却高达2000多万元。”

在标题为“层层摊派”的章节中,作者写道:“桃林口水库移民数量有几万人,安置地涉及10多个区县。按照省政府《桃林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办法》及补充规定,水库移民补偿标准为农业人口人均1万多元,其中由省财政承担6200元,其余由秦皇岛和唐山两市财政承担。依据以上补偿标准和实际移民搬迁数量,两市自筹资金总额应为2亿多元。1998年5月移民搬迁工作全部结束,1998年底水库竣工。然而直到1999年7月审计时止,仍有6000多万元自筹移民资金尚未到位。按规定,移民安置地的集体补偿费为人均2500多元,再加上水电路及租房费等人均2700多元。而在秦皇岛市自行下发的文件中,这些补偿费被降低为1000元,人均少补偿1700多元,共少补偿2300多万元,这些钱都要由安置地自行消化。由于县、乡(镇)级财政困难,这笔巨额款项实际均由行政村负担。唐山市由于财力紧张,1996、1997两年就已搬迁的移民,其安置地的集体补偿费一直未筹集到位,该市拟用新增设的‘水费及土地移民附加费’来补偿,而这项本应用来发展移民生产,并不属移民资金的款项,也因征收情况不理想,直至1999年7月,3700多万元移民安置地集体补偿费的漏洞还是无法补上,只能暂时由接收、安置移民的行政村负担,市、县财政逐步偿还。”

据秦皇岛市库区移民董达等人介绍,这个审计本身也是一个问题审计,“水电路及租房费等人均2700多元”的准确数字应该是3195.6元,“人均少补偿1700多元”的准确数字应该为2195.6元。相应地,“共少补偿2300多万元”的准确数字是3732.52万元。这里所说的“3700多万元移民安置地集体补偿费……只能暂时由接收、安置移民的行政村负担”,其实主要是由移民个人及其家庭负担,由此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集体财产部分欠发移民总计3732.52万元,人均2195.60元。

在标题为“借出的钱泼出的水”的章节中,作者接着写道:

然而,就在6000多万元自筹移民资金尚未到位,该拿钱的安置地拿不到钱,不该拿钱的安置移民的行政村却不得不自掏腰包,自己给自己发补偿金时,居然还有2200多万元移民资金被挪用。

1995年5月,京津冀特派办对该水库进行在建审计时,曾处理纠正过其挪用移民资金行为,然而本次审计又发现秦皇岛、唐山两市及其所属13个区县,除丰润县外均存在挪用移民资金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建办公楼和住房及公款私存牟取利息收入等严重问题。

唐山市原移民办主任李某(现已退休)及原领导班子成员在任职期间,曾挪用移民资金411万元,1995年审计时,京津冀特派办责令其收回,至1999年尚余16万元无法收回。然而李某并没有以此为鉴,1996年1月至1998年1月期间,又擅自或指使丰南市、迁安市移民办挪用移民补偿资金480万元,借给五家单位用于经营或建设办公楼。这笔资金虽然在1999年审计前和审计中得以归还,但挪用时间却长达一年至三年不等。慷慨的唐山市移民办除向借款单位索要了一辆三菱吉普车使用外,没有收取任何借款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卢龙县移民办原主任盛某于1994年至1995年3月,擅自挪用移民资金172万元,借给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并置审计组责令其收回的意见于不顾,在借款尚未收回的情况下,因得知自己将调任县交通局局长,于是在1995年9月8日,又擅自挪用移民资金4万元,借给由其兼职的经济开发总公司(现县路桥建设总公司)用于经营。至本次审计期间,虽经现移民办领导及主管副县长多次催要,仍然未还。

除此之外,丰南市移民办于1993年至1997年挪用移民资金700多万元,借给丰南市烟草专卖局、农委、镇政府等24个单位,以上借款至审计期已全部收回,但其挪用数额为各移民办之首。

在标题为“你拿‘我’的钱干什么去了?”的下一个章节里,作者进一步介绍说:“随着审计人员的努力,其他被挪用资金的去向也水落石出:340多万元移民资金被用来建设办公楼、职工住宅及购置移动电话;320多万元移民资金公款私存;对外投资又因经营不善损失120万元。……水库移民资金是用于解决水库居民搬迁及生产生活的专项资金,是库区移民的保命钱,然而这些钱却被某些人赋予了太多的意义。移民办是政府临时机构,由政府提供办公条件,并且多数移民干部并非无房可住,但一些人却借此机会建新房后再卖掉原有住房,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这与库区移民简陋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应对审计,“(1999年)8月10日,郭庚茂、陈立友两位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针对水库建设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责成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秦、唐两市着眼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抓紧谋划桃林口水库水资源利用问题,立即着手制定引水配套工程建设规划,争取在10月底前拿出桃林口水库水资源利用的规划方案。水利厅还向省政府递交了《关于桃林口水库验收前及运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的报告》,省政府领导作出指示,要求地方政府抓紧办理库区土地确权问题,‘抓紧移民返迁的劝回工作同时做安置,此事不能再留下后遗症’。1999年9月和10月,秦皇岛市及唐山市纪委分别委派专人赴津,与特派办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听取意见,认为审计取证资料翔实,给纪检检查工作带来极大便利,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目前,唐山市原移民办主任李某已被免职。”

以上文字大概可以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河北省桃林口水库工程移民资金审计纪实”,在标题为“回访”的结束语中,所写下的却分明是两位作者曲终奏雅和例行公事的自欺欺人:“时光飞逝,两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桃林口库区移民目前的生活状况如何?带着这样的问题,京津冀特派办近期向河北省移民办公室进行了了解。据介绍,目前,库区移民生活状况良好,移民安置地为移民安置做了大量工作,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生产,并在生活方面给予他们照顾,安置地的政府帮助移民建房,搞好水电路的配套,并开展了技术培训,提高移民科学种田的水平。在安置地领导和群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有的移民已成为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落户到卢龙县某村的移民张印芝经过民主选举,还当上了村支部书记。移民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移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细致工作,它要通过那些承担移民工作的人们向广大移民传达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理解。这些工作足以让承担这项工作的人操透了心,受够了累。但希望这不会成为部分人挪用移民资金的理由。”

“卢龙县某村的移民张印芝”现在是不是还在当迁入地的“村支部书记”笔者并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在这篇“审计纪实”公开发布后不久,51岁的抚宁县牛坨涯乡杜家村移民王桂娥,还被当地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判处为期1年的劳动教养。后经李昌平、赵岩、俞梅荪等人与秦皇岛市政府多方交涉,才得以提前释放。时至今日,位于青龙县桃林口水库周边的大山深处,还有上千户自动返迁的库区移民过着饥寒交迫和水深火热的逃难生活。秦皇岛市的库区移民维权代表董达、李文刚和唐山市的库区移民维权领袖张友仁、乔占科、李铁等人,也还处于当地警方的严密监视之中,连最低限度的人身自由都没有保障。至于被张文军、魏小题称之为“库区移民的保命钱”的移民安置补偿费,迄今为止还远没有“按照省政府《桃林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办法》及补充规定,水库移民补偿标准为农业人口人均1万多元”的补偿标准,落实到每一名库区移民的名下。


秦皇岛市抚宁县库区移民王桂娥因上访维权被劳动教养。@


2002年秋天秦皇岛市抚宁县库区移民董达等人在县政府门口与警察对峙。@

秦皇岛库区移民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生:

我们是从国家和省“八五”重点工程桃林口水库迁移到秦皇岛市三区、四县的1.7万名库区移民,分散落户到安置点之后,已经度过8至12年的漫长岁月,迄今为止非但没有恢复到搬迁之前的生活水平,不少移民反倒因为地方政府的违法乱纪而负债累累、无法生存。

2004年5月7日,我们一行几人绕过当地政府的层层监控来到北京,在张耀杰先生的建议和参与下,住在一家廉价小旅馆里用一天一夜的时间计算出了这笔秦皇岛库区移民的明白账。这笔账的总标的虽然只有几千万元人民币,对于1.7万名背井离乡的库区移民来说,却是不可或缺、赖以生存的保命钱。几天来,我们拿着这份“明白账”在北京城区四处奔走,相关部门依然不肯予以受理,我们的手机还不断收到据说是安全部门打来的10位数字的电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剩下一种选择,那就是把这份“秦皇岛库区移民的明白账”以公开信的形式上网发布,希望喜欢上网的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能够看到这封公开信。对于我们这些蒙屈含冤的库区移民来说,号称是胡、温新政的新一届中央政府,几乎是我们的最后一线希望了。

一、移民动迁政策没有公开,移民安置资金没有到位。

桃林口水库库区移民从1992年开始动迁,至1998年动迁完毕,其间面临全国性的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秦皇岛市政府只顾自身的资金承受能力,不管广大移民的切实利益,明显违背《中国水力发电工程移民环保卷》所公布的移民补偿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函[1995]55号”文件所印发的《桃林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办法》的具体规定,自行制定移民补偿标准,应该用于移民生产生活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的不足30%。迫于1995汛期临近,广大库区移民为确保水库工程的正常进行,委曲求全地接受了当地政府的强制搬迁,从而导致大多数移民当年没有收成。当时的玉米价格是每公斤1.80元,大米每公斤3.80元。政府发放给每一位库区移民的生活费,仅仅是每天一公斤玉米即1.80元,广大库区移民衣食不保、苦不堪言。

二、按照“冀政办函[1995]55号”文件制定的补偿标准,秦皇岛市政府尚拖欠移民资金总计6800余万元,移民人均4000余元。

(一)集体财产部分欠发移民总计3732.52万元,人均2195.60元。根据“冀政办函[1995]55号”文件,现把集体财产各项金额细分如下:

(1)按照1995年制定的标准,土地征用费和安置补助费人均应为2525.6元。
(2)集体山林费250元。
(3)集体附属设施费25元。
(4)水电路配套费100元。
(5)调地费100元。
(6)租修房屋费120元。
(7)特困补助费75元。

以上七项总计3195.60元。根据秦皇岛市制定的“桃林口水库1996年移民搬行安置实施意见”第六项的规定,集体财产部分按每个移民1000元的标准给安置县接收村包干使用。鉴于大多数移民搬迁到安置地以后,大都是自力更生解决租住修建房屋及水、电、路配套等实际问题,此项补偿费用扣除应该划拨给安置村的1000元包干费用之后,剩余的2195.60元,本应归移民个人支配使用,以便直接运用于扶持移民家庭的生产生活。此项经费至今还没有完全落实,已经于2003年拨付到位的900元钱款,当地政府也以集体财产的名义不愿兑现给移民个人,严重违背移民专款只能专用于移民安置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公开发表的署名张文军、魏小题的《追寻2000万元移民资金的下落——河北省桃林口水库工程移民资金审计纪实》一文介绍:“桃林口水库移民数量有几万人,安置地涉及10多个区县。按照省政府《桃林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办法》及补充规定,水库移民补偿标准为农业人口人均1万多元,其中由省财政承担6200元,其余由秦皇岛和唐山两市财政承担。依据以上补偿标准和实际移民搬迁数量,两市自筹资金总额应为2亿多元。1998年5月移民搬迁工作全部结束,1998年底水库竣工。然而直到1999年7月审计时止,仍有6000多万元自筹移民资金尚未到位。按规定,移民安置地的集体补偿费为人均2500多元,再加上水电路及租房费等人均2700多元。而在秦皇岛市自行下发的文件中,这些补偿费被降低为1000元,人均少补偿1700多元,共少补偿2300多万元,这些钱都要由安置地自行消化。由于县、乡(镇)级财政困难,这笔巨额款项实际均由行政村负担。唐山市由于财力紧张,1996、1997两年就已搬迁的移民,其安置地的集体补偿费一直未筹集到位,该市拟用新增设的‘水费及土地移民附加费’来补偿,而这项本应用来发展移民生产,并不属移民资金的款项,也因征收情况不理想,直至1999年7月,3700多万元移民安置地集体补偿费的漏洞还是无法补上,只能暂时由接收、安置移民的行政村负担,市、县财政逐步偿还。”

在我们看来,这个审计本身也是个问题审计,“水电路及租房费等人均2700多元”的准确数字应该是3195.6元,“人均少补偿1700多元”的准确数字应该为2195.6元。相应地,“共少补偿2300多万元”的准确数字是3732.52万元。这里所说的“3700多万元移民安置地集体补偿费……只能暂时由接收、安置移民的行政村负担”,其实主要是由移民个人及其家庭负担,由此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集体财产部分欠发移民总计3732.52万元,人均2195.60元。

(二)林果补偿总计欠发1513万元,人均890元。

此项数据系根据“1995年度秦皇岛市移民补偿预算总表”推算而来。按照这份总表,当年征用苗圃共计3612.34亩,每亩补偿400元,合计1444936元。按照“人七树三”的计算标准,其中“树七”是433481元,“人七”是1011455元。以此类推,1995年度的移民个人林果补偿款是31852920元,其中非农业人口85014元,果树大户110420元,农业人口31649766元,人均4463.37元,已经兑现3571元,实欠892.37元。

(三)房屋补偿总计欠发375.7万元,人均221元。

根据“冀政办函[1995]55号”文件,桃林口水库淹没财产补偿标准中个人房屋补偿一项,按照物价上涨指数9%计算执行。而在实际上,国家正式公布的1995年物价上涨指数是14.8%。按照《中国水力发电工程移民环保卷》第101页公布的计算方法,5.8%的物价差额应予补齐,此项差额总计375.7万元,人均221元。

(四)附属建筑物补偿款项总计3553万元,人均209元。

同(三),按照实际物价上涨指数14.8%计算。

(五)安置补助费总计1700万元,人均1000元。

按照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1995年移民搬行安置实施意见”第八项第三款规定,从林果补偿费中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拨给动迁县即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在移民动迁之前一次性兑现给移民个人。此项补偿费用,全体移民至今没有见到分文。

(六)搬迁运输费总计178.5万元,人均105元。

此项数据依据《中国水力发电工程移民环保卷》第98页计算。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公开发表的署名张文军、魏小题的《追寻2000万元移民资金的下落——河北省桃林口水库工程移民资金审计纪实》一文介绍:“就在6000多万元自筹移民资金尚未到位,该拿钱的安置地拿不到钱,不该拿钱的安置移民的行政村却不得不自掏腰包,自己给自己发补偿金时,居然还有2200多万元移民资金被挪用。”“340多万元移民资金被用来建设办公楼、职工住宅及购置移动电话;320多万元移民资金公款私存;对外投资又因经营不善损失120万元。……水库移民资金是用于解决水库居民搬迁及生产生活的专项资金,是库区移民的保命钱,然而这些钱却被某些人赋予了太多的意义。移民办是政府临时机构,由政府提供办公条件,并且多数移民干部并非无房可住,但一些人却借此机会建新房后再卖掉原有住房,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这与库区移民简陋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被各级政府和各级移民办贪污挪用的这2200多万元的“库区移民的保命钱”,有关部门始终没有向全体移民公开说明处理结果,有关责任人也依然在逍遥法外。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再次吁请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切实本着你们自己经常在电视新闻中所说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方针政策,帮助我们秦皇岛市1.7万名库区移民纾困解难、伸张正义!!

秦皇岛市库区移民
董达、李景春、王建荣、杜连财、王子义、韩宝清

2004年5月12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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