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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杨儒门诉求手段不当 仍应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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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郭美瑜台北十九日电)“白米炸弹犯”杨儒门今天被判有罪;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杨儒门因表达政府稻米进口政策、影响农民生计未获回应而放置爆裂物,目的虽为弱势团体发声,诉求正当,但采取激烈手段,将使社会动荡不安,仍应接受国家制裁,承担应负责任。

根据判决书内容,杨儒门自幼生长于彰化县二林乡,与农民群聚生活,看到乡村贫农付出一己之力未必获得温饱,因此对稻米议题甚为关切。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并未考量国内稻米产量,及管制进口稻米数量,导致国产稻米价格大幅下跌,影响农民生计。

判决书指出,杨儒门认为政府没有采行精致农业等配套措施,或对中高龄与停耕农民施以转业辅导,导致谷贱伤农,且中南部农民于民国九十二年初北上游行抗议又未获得政府善意回应。再从媒体报导得知丰衣足食的台湾,竟有很多儿童无力缴交营养午餐费用,或缺乏照护亟待认养。

判决书说,杨儒门认养二名贫童,并陆续向行政机关与媒体表达对进口稻米政策看法,始终未获重视,才心生不满,放置爆裂物,目的在为弱势农民及儿童发声,争取应有权益,唤醒政府及社会大众关注农民及儿童问题。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杨儒门思虑虽欠周详,观念或属偏激,行为也有偏差,但动机良善,也无前科,犯后又向警方自首,坦承全部犯行,态度尚佳。但杨儒门为达诉求所为属不当行为,虽诉求正当,仍应接受国家制裁,承担他应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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