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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禁食物含孔雀石绿

2005-10-26 07:5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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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幸嫚香港二十五日电)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拟修改法例,凡经营、售卖、进口或制造含致癌物孔雀石绿的任何食物都属违法,会被检控。

食环署顾问医生何玉贤指出,由于抽查的样本取自零售店,因此一旦任何食物内证实含孔雀石绿,除非有关人士能证明不知情,否则零售店都会被检控。

何玉贤说,当局的检测发现,市民只要每天进食含有一百多克的孔雀石绿,健康就可能出现问题。因此需要修订规例,规定所有食品都不得含有孔雀石绿。

不过,饮食界功能组别立法会议员张宇人质疑,当局应规管孔雀石绿的源头,目前条例对卖鱼的商贩也一并规管,对他们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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