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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理要饶人

雅淇
2005-10-27 19:2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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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然而这个理可不是自家的理,更不是自以为是的理。

记得高中将毕业时,同学们互相在毕业纪念册上留言,当时有一位同学这么写着“得饶人处且饶人,莫要得理不饶人”,这两句话时不时的会出现在我的心中、脑海里。虽然经过多年,还无法完全做到。但是这是影响我内心最深的触动。

求学时某位教官常说,待人处世事是情理法,然而社会法则是法理情。其实只要是一个遵守法律的好人,这三个字的排序是没有差异性的。人是有情的,所以会因为人情,而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理做变通。就算是法律,也会因为不同的动机,做出不同的判决。

理是一个行为准则,理也是一个心性的指标。但是用什么样的理对人、对事做铨述,则表现一个人的度量和修养。能饶人者,一定不会咄咄逼人。不会逼人者,就不会跟人结怨,日子一定过的轻松又自在。

当然我们不可能左右逢源、面面俱到,但是,避免因为不必要的执着所形成的困扰,是可以事先防范于未然的。

期许未来的我可以不困惑理,且一定要能饶人。让修心养性的理补生命的不足。告别过去无知的我,迎接新生的我。感谢我还有时间完成未完成的生命。@、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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