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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染黑合法吸收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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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张协昇╱台中报导〕国内保全公司素质良莠不齐,警界人士表示,目前保全业法虽已有“排黑条款”,但少数保全公司游走法令边缘,发展外围组织从事不法勾当,警方相当头痛,建议修改保全业法,对保全业更加严格审查,并建立证照评鉴制度。

警界人士表示,目前保全业法第10条规定,保全业雇用保全员应先送警察机关审查合格才能任用,有强盗罪、赃物罪、诈欺罪、侵占罪、背信罪、重利罪、恐吓罪或掳人勒赎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罪,经判决有罪者,不得担任保全员的“排黑条款”。

但少数业者表面送上几名符合规定的名单,供警方审查并列管,私下却吸收外围份子,从事不法勾当,甚至在向经济部等单位申请设置公司时,以人头充当负责人,这些单位根本分辨不出人头及负责人的背景,因此造成国内少数保全业,系由具黑道色彩人士经营掌控,衍生许多社会问题,例如保全员监守自盗、甚至从事酒店暴力围事等工作,屡遭诟病。

警界人士表示,过去保全业界曾希望开放保全业配戴自卫枪支,避免发生运钞车抢案,并协助警方维护治安,但就是因为顾及保全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直不敢开放。

警界人士强调,保全业好坏,主要在经营者的心态及理念,因此,政府应修改保全业法,对负责人及相关干部身家背景资料严格审查,不许有“人头”出现,对于保全员或公司曾涉及不法或违规件数达一定数目时,警政署即可取消其证照,及辅导业者建立制式教育训练,加强内部人员的自律控管,适时淘汰不良的保全人员,提升国内保全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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