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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嘉慧台北十六日电)台湾父系社会的传统可望打破。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案”:现行子女从父姓的原则,将修正为“改由父母双方约定从父姓或母姓”,进一步落实两性平权。
至于约定不成的解决途径,新闻局长姚文智说,由于行政院和司法院有不同意见,将采甲、乙两案并陈方式,送立法院审议。
甲案为法务部意见,主张约定不成,由法官依照子女最佳利益裁决;乙案为司法院意见,主张约定不成由抽签决定。现行民法亲属编第一O五九条规定,“子女从父姓。但母无兄弟,约定其子女从母姓者,从其约定”。
子女从母姓必须同时符合“丈夫同意”及“母无兄弟”两项条件。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案,改为完全采行约定制,即子女姓氏,在出生登记时,父母双方采约定方式,决定从父姓或母姓。
姚文智说,此次修正草案推翻台湾社会“子女从父姓”原则,也符合妇女团体主张,进一步落实两性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