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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 卫生署只准58种 民众须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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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药房的健康食品琳琅满目,许多一般食品标示卫生署食字公文字号后,广告或包装夸大为具有疗效的健康食品,有不少民众甚至花千把块钱购买健康食品,提醒市民小心购买。台北市议员潘怀宗21日举行记者会指出,北市卫生局官员说,如果一般食品广告夸大疗效,可罚款三万元至十五万元。

潘怀宗指出,坊间充斥许多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健康食品的瓶瓶罐罐,但其实都只是一般食品而已,这些食品透过夸大的广告或包装,令人误以为似有疗效,导致消费者以高价购买。潘怀宗表示,其实食品的价格不可能高达一罐近千元,民众千万不要以为价格高,就是好的健康食品。



台北市议员潘怀宗二十一日举行记者会,指出经卫生署核可的健康食品只有五十八种,包装上有“健康食品”及“卫署建字第xxx号”字样。(中央社)

目前经卫生署审查通过的健康食品仅有五十八种,这些食品都必须标示卫生署健食字号,才能标示经核可的疗效,其他食品则仅为一般食品,部分业者在包装上所标榜的“卫生署食字号”,其实只是一般食品,真正的健康食品则是标示有“健食”字号。

潘怀宗指出,为了避免相关困扰,卫生署已规定,将自九十四年四月一日起,食品广告不得引用卫生署食字公文字号作为误导消费者的工具,七月一日起不得在产品包装上标示,杜绝企图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情况。

台北市卫生局药物食品管理处股长胡淑芳说,民众如果想知道哪些是真正的健康食品,可以上卫生署的网站查询。胡淑芳表示,一般食品如果广告夸大具有疗效,可以罚款新台币三万元至十五万元,经请业者说明未改善,最重可请业者将产品下架,卫生局欢迎民众检举夸大疗效的一般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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