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人民才能造就和解的心灵

---自由台湾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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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讯】(开放的野百合公民论坛2005年3月20日)今天,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所谓的“反分裂国家法”,我们选择聚集在此,不仅是要表达我国国民对此一事件的惊惧与愤怒,更是要向全世界爱好自由和平的人民,提出我们恳切但也严正的共同宣示:

  ──不论现在或未来,台湾公民有权自由选择我们的前途。我们所生长、居住的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从未有任何一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实质管辖,该国政府不能也不应以任何形式干涉、否定我们自主的权利。

  -─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却制订了“反分裂国家法”,准备以暴力手段胁迫台湾公民放弃自由选择的权利。对台湾人民历经艰辛所争取到的民主体制,这是无礼而粗暴的羞辱与压迫;对普世共许的自由民主价值,更构成了重大隐忧。

  ──威胁恐吓与武装暴力,从来只会制造更多的冲突。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中国政府应该学习以平等、尊重的态度,与东亚其他国家和平共存,携手透过对话协商解决彼此的分歧。以自由与和平之名,我们也要吁求世界各国的政治领袖与民间组织,遏止中国政府内部的好战倾向,促使该国政府废止荒谬的“反分裂国家法”,并终止对台湾蛮横的武力威胁。

  -─民主是和平的基础,独裁是和平的天敌。我们呼吁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人民,能以恒久的耐心,共同持续关注中国境内压制民主、违反人权的不公义举措。希望藉由全球公民社会的监督和鼓励,我们得以一同协助中国社会,往自由民主的方向迈开坚定的步伐。

  我们相信,自由的人民,才能造就和解的心灵;惟有当两岸人民都享有真正的自由民主,两岸才有可能和解、合作、甚至结盟或统合。今天,我们不得不聚集在这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明如下的庄严立场:

  一、基于中国主权不及于台湾,我们不接受中国政府所制订的“反分裂国家法”。

  二、基于中国政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非台湾人民经由自由公平选举而产生的民意机构,我们不承认中国政府所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对台湾公民具有正当效力。

  三、任何台湾公民,若因该法之施行而遭受人权的侵害或有遭受侵害之虞,我们必将发起严肃的抗议,并敦促我国政府采取应有的措施作为,以保护我国国民正当的公民权益。

  我们相信,台湾的公民,愿以最诚挚的心情,为东亚的和平繁荣做出任何可能的贡献。但我们绝不会因懦弱而出卖自由,更不会在威胁与强迫下,放弃人类社会所最珍贵的民主精神。为着我们自己,为着我们的子孙,也为着全体的文明社会,我们誓言将尽一切的努力,维护我们新生的民主治理体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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