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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联邦法官裁决有利记者

2005-03-04 06:0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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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讯】(美国之音记者:中文部2005年3月3日华盛顿报导)一名联邦法院法官星期四裁决说,检查官不能强迫两名纽约时报记者交出他们的电话记录,以便查证是否有政府官员向这两名记者透露了涉及一起恐怖活动案件的消息。纽约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斯维特星期四裁决说,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纽约时报的两名记者可以不把他们的电话记录交给检查官。

这一裁决跟上星期另一涉及记者保护消息来源权利的裁决形成鲜明对比。在调查是否有白宫官员泄露一名中央情报局特工身份的案件中,首都华盛顿特区的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裁决说,纽约时报和时代周刊的记者必须回答大陪审团提出的有关问题,否则将被判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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