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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驻会检察官 五月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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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花莲报导〕防杜金融犯罪,行政院金管会协调法务部支援驻会检察官,正由台北地检署遴选,预定5月初到任,检察官常驻金管会后,金融犯罪之早期侦办将直接由检察官指挥办案,突破金管会的授权障碍,达到金融犯罪预防早期侦办之效果。

昨天开赴花莲举行业务巡回说明会的金管会高层官员指出,金管会已提出驻会检察官条件需求,人选将由台北地检署决定后派任,就任时间应在5月初金管会主委龚照胜出国返台后,择期布达。

突破金管会授权障碍 官员指出,过去金融犯罪仅由金管会根据异常交易资料、金融检查报告等线索,经研判有犯罪之虞者,再移送检调单位进行调查。

但因金管会获法律授权有一定限制,一旦调查动作涉及检察权范围,调查行动就必须在法律授权前止步。

再者且因金融监理官员并不具备检察官的专业能力,因此对于犯罪要件的搜集往往无法在第一时间就全部蒐齐,监理官员只好一遇到可疑的案子,就往检调单位移送,结果造成案件移送泛滥,法院难以起诉定案。

搜证时效可大幅缩短

金管会官员指出,在驻会检察官到任后,日后只要是调查过程中必须动用检察权部分,金管会检查局立即可由驻会检察官直接发动检调体系进行调查,对于金融犯罪的搜证时效可大幅缩短,达到金融犯罪早期侦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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