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电)广州一个贫穷家庭的母亲,因为不堪生活重负,只好将还没满九个月生病的女儿丢到河里溺死。这名母亲日前被广州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搜狐新闻网报导,三十一岁的周模英是江西省新建县人,她和丈夫雄进育有三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四岁,最小的女儿在出事前还未满九个月。家里平时靠丈夫做建筑散工维持生计,一个月只有人民币一千多元,生活十分艰辛。
去年七月,周模英的小女儿感冒发烧,久治不愈,心情焦躁的周模英心疼起钱来,七月二十日晚间将女儿扔进家门口的河里。
广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时,雄进哭着说他原谅周模英,两人在法庭上抱头痛哭,连公诉人都泪洒法庭。法院鉴于周模英杀死亲生女儿,已得到丈夫的谅解,于是酌情从轻处罚。
报导说,雄进比一个月前法院开庭审理时显得更瘦,对于法院的判决,他觉得太重了。雄进打开手上拎着的黑色大包,里面装的是几件厚实的女式外套。“今天天气冷,我到看守所给她送衣服,这几件被退了回来。”
案发后,雄进有一阵都没有打工,因为“不想让人家奇怪地看我”,也为了照顾两岁的儿子。最近,雄进把孩子送回老家,并在广州一家保养鞋子的公司里找到了工作,帮人擦鞋和修鞋,每月工资七百元。
他说,“如果判个三四年,我还能熬过去等她出来,现在十一年,我怎么撑得住,两个孩子怎么办?”“昨天,家里人打电话说,两个孩子都病了,感冒、咳嗽。我急呀,可没办法回去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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