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遭匪断掌被疑诈保金 二审逆转胜诉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洪定宏、洪臣宏/高雄报导〕高县妇人林云兰遭歹徒砍断左手掌洗劫财物,要求5家保险公司共赔偿1500万元,高雄高分院审后大逆转,以林妇经济状况不错,案发前并未大量投保等理由,认为不可能“自导自演”,改判她胜诉;此案仍可上诉。

林云兰表示,她被抢还失去手掌,又被诬赖诈领保险金,对她简直是二度伤害,明知这场官司是“小虾米对上大鲸鱼”,但高等法院终于还她公道。

原告林云兰自75年10月至92年8月,陆续向国泰、富邦、新光、国华、美商健康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总共投保平安、意外等8项保险。

92年9月27日凌晨,林妇骑车途经大寮乡产业道路,被2名歹徒持刀洗劫身上现金8000元、劳力士手表,她因紧张过度,无法脱下戒指,左手掌遭砍断未寻获成残废。

保险公司指出,林妇有6百万元房贷,又无法具体描述歹徒特征,加上无法举证意外伤害,拒绝理赔1500万元。

高雄地院认为,歹徒为顺利抢走戒指,应会砍断手指,不会连手掌一起带走,加上林妇对案发情况无法具体描述,判决保险公司不用理赔。

不过,高雄高分院却认为,林妇先生经营锯木厂,经济状况不错,8件保险中只有2件在92年投保,金额只有2百多万;且林妇走产业道路捷径,当时没有路灯,指称未看清歹徒,应可采信。

二审合议庭又说,现场照片和血迹位置图等物,经送刑事局鉴定,无法判读是否为第一现场,因此不能就此认定为自导自演,改判保险公司败诉。

林云兰说,她花6、70万元律师、诉讼费,为的就是争一口气;估计林妇可获1000余万元保险金,但她说宁愿拿这些钱换回手掌,最重要的是能消弭内心的恐惧。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