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赵少康告陈水扁和苏贞昌妨害名誉 法院驳回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18日电)飞碟电台董事长赵少康不满总统陈水扁和行政院长苏贞昌在担任总统府秘书长时,于2004年10月间影射他是“鬼”、“媒体败类”,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驳回赵少康的请求。

全案缘起于赵少康、亲民党籍立委刘文雄(不分区)及前立委蔡中涵3人,在2004年10月间,涉嫌影射陈总统与前巴拿马总统莫丝科索间有金钱馈赠行为。陈总统认为,3人侵害名誉,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此案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刘文雄和蔡中涵无法提出立论基础,今年1月间判两人需登报道歉1天,赵少康部分驳回。

但陈总统对赵少康“赠金女总统”提起诉讼当天,在另一场合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出“人何寥落鬼何多”一语,加上苏贞昌也在媒体上说“少数不肖媒体、媒体败类”。赵少康认为,两者谈话都是在影射他,因此对陈总统和苏贞昌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