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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卫生署:果汁纯度诚实标示拟于十二月实施

2006-05-24 22:3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大纪元5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二十四日电)你喝的是水果原汁,还是浓缩还原的果汁?恐怕很多消费者即使看到标示浓度“百分之百”,还是搞不清楚;台湾行政院卫生署今天表示,拟自今年十二月起,强制厂商诚实标示,否则开罚。

卫生署食品卫生处研议市售包装果汁及蔬菜之饮料标示方式,拟规定百分之百原汁方可称“天然果汁”,由浓缩果(蔬菜)汁稀释还原,应标示“还原果(蔬菜)汁”,含天然果(蔬菜)汁或还原果(蔬菜)汁百分之十以上,始可称为“果(蔬菜)汁饮料。

至于由新鲜成熟果实直接榨取,未经杀菌或经轻度杀菌处理、于摄氏七度以下低温贩售的果汁,才可标示“新鲜榨取”或“鲜榨”,卫生署说,为稳定果汁品质与风味,得酌量添加还原果汁,但不得超过总量的百分之十。

食品卫生处目前先预告这项标示方式,若业者无异议,将于今年十二月一日实施,届时,未诚实标示的业者,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处新台币三万到十五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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