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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上柜 将放宽集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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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正智/台北报导〕为鼓励国内公司继续申请上柜,根留台湾挂牌交易,柜买中心近期在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下,全面检讨集保相关规定后,决定弹性放宽领回集保股票标准等规定,未来只要符合标准的公司,董监事与大股东即可在挂牌满2年后,一次领回集保中的股票,此外董监事最低持股成数的规定也将一并废除,新制度预计今日正式公告实施。

柜买中心指出,作出该项法规的修正,是兼具提高公开发行公司申请上柜的意愿,以及保障投资人权益等两大目的,同时也可以活化上柜公司董监事与大股东的理财规划与财务运用。

挂牌2年 大股东可一次领回

柜买中心进一步表示,依照先前规定,上柜公司要挂牌满2年后,董监事与大股东才可每半年领回5分之1在集保中的股票,不过根据修正后的新规定,未来上柜公司在挂牌满2年后,只要符合税前纯益率3%的申请上柜获利能力标准以及未违反上柜时承诺等二项要求时,董监事与大股东即可一次全数领回在集保中的持股,否则还是得依旧制。

此外考量董监事最低持股成数与强制集保两项制度的规范目的不同,而且控管对象与计算基础也并非一致,因此柜买中心在此次新制中,也删除董监最低持股成数规定。

虽然柜买中心放宽上柜后的集保规定,但对于上柜前的集保规定却是更加严格,依据修定后的新制,所有集保人员从申请上柜日到挂牌日为止的期间内,因增资或其他因素所新增加的持股,也需一并全数提交集保,不得质押或移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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