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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远东捐股 学者:掉入另一陷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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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十一日电)远东集团宣布将百分之五十五远通电收股权无条件捐给政府,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TC)何去何从?学者认为,若交通部接受,只是从一个陷阱跳到另一陷阱,应趁现在重新检讨采用的系统。也有学者建议,交通部接受的前提是不花一毛钱,远通的关键技术与软体都移转给政府。

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研究所交通工程组教授张学孔指出,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争议有一大部分是来自技术问题,交通部现在应该重新检讨采用红外线或微波技术。

张学孔表示,红外线技术无法做到多车道自由流,欧洲没有一个国家采用红外线,而多年前交通部官员率团出国考察,回国后的报告也指出,微波技术的市场占有率有百分之九十八,建议采用微波系统。

“多车道自由流”的设计理念,是在初期将现有两个车道的收费空间予以改造,将收费亭移除后,原有两车道空间可形成三个车道,张学孔指出,由于无收费亭障碍,车速在安全无虞下可达每小时八十公里以上,因此最大通过率将可达每车道每小时一千八百辆小汽车,这才能真正发挥ETC功能,使用者也才能感受效益。

张学孔表示,现有单一车道设置方式,就算放宽速限五十公里,每小时最大通过率约可达一千三百辆,看不出有效发挥ETC功能。他说,选择服务的系统除了考量功能的发挥外,还要考虑与国际接轨让技术能输出,选择红外线如同断送台湾技术输出的机会。

今天远东集团捐出远通电收百分之五十五股权给政府,接受与否,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愿意考虑。

在多年前曾经参与ETC技术搜寻讨论会议的一名交通运输管理学者表示,未来如果法院判决厂商取得标案涉及不法过程,政府官员“能接受不法取得标案的建设计划吗”?

这名学者分析,假设厂商愿意一毛不收,将所有关键技术系统、软体移转给政府,交通部就可以接受,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交通部还必须考虑一种可能:接受股权后,远通电收会不会“卡了关键技术”,要求付费,如同“前面卖了藏有毒药的糖果,后面再卖解药”。

学者认为,想要避免这种状况,交通部就必须事前与远通电收签约,评估可能的花费,以免日后衍生出其他问题。

对于现有二十二万用户权益保障,张学孔表示,今年二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败诉,交通部选择上诉是个错误,让当时约八万的用户增加到现在二十二万,如今交通部不应该再从“一个错误跳到另一个错误”。张学孔表示,继续使用红外线会成为“国际笑话”。

张学孔认为,现在ETC有二十二万用户,仍有六百多万车主未装设车上机,且ETC仍在测试阶段,交通部应该承认错误、道歉认错。

他建议,如果重新甄选厂商,交通部可与厂商协商,未来建置完成后对于现有二十二万用户提供免费装机的优惠,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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