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广湘:出国何以成为官员的福利?

黄广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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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据《成都日报》2006-09-10报道,四川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管理的通知》,规定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四川省这个领导干部出国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也从侧面暴露了以往有些领导干部出国一年是不止一次的。那么这些领导干部一年多次往国外跑究竟干了些什么呢?是真的对国外的体制建设、先进管理经验感兴趣、还是借培训等公事之名到国外游山玩水呢?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越来越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其实在组织部门之前,坊间和有关学者已经早有议论。

议论的焦点是,与愈演愈烈的官员出国培训风相反,官员出国培训并未取得实质性的效果。不可否认,确有部分官员通过培训,提高了知识素养和职业能力。但大多数情况下,官员出国培训的成效却难如人意。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关于官员培训归国后的成效,有观察人士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间,虽有整批整批、难以统计的官员到公共财政管理比较规范的国家考察,可是,他们学到的东西给人的感觉却是有限得很。公众对官员出国高成本的非议,使官员出国培训成为公众眼中一件“既费钱,又不讨好的”事。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发表在《学习时报》上的《政府管理改革的几个切入点》一文中提出:据200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的国家财政支出中,仅干部公费出国一项消耗的财政费用就达3,000亿元。2000年以后,出国学习、培训、考察之风愈演愈烈,公费出国有增无减。毫无疑问,由此所消耗的财政经费肯定也是水涨船高。

不管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既然官员出国培训是一个既“既费钱,又不讨好的”事,那么笔者以为,对官员出国培训不仅要在“量”上进行限定,而且要在培训绩效方面进行严格考评。对那些确需要到国外考察培训的,只要工作实践需要,只要是为真正学习人家先进的东西,学成以后真的能“为我所用”,那么“量”上就不一定非要控制那么严;而对于那些可有可无的、挟公济私的培训,或者是以敛财为目的的境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就应该坚决控制,直至制止!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四川省“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似乎并不严谨。

现在有许多地方实际上是把出国当作一种福利,当作一种奖赏领导干部的“红包”。领导干部“一年出国不得超过多少次”等土政策背后,正暗含了某种“激励”的信号。四川省这个《通知》虽然对遏止当前领导干部热衷出国培训之风有所帮助,但是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因为出国培训毕竟既不用自己花钱,又能得到深造和以后的晋升机会。即使啥也落不到,至少还公款旅游了一次。所以对于出国培训这个“肥差”,绝大部分领导干部是有机会要去,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去的。为了出国,领导干部不惜破坏规定的先例有的是啊!

行文至此,笔者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即,假如出国培训象援藏或者支边那样艰苦的话,四川省这个《通知》中还会有“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规定吗?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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