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在回圈经济中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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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每年有2600万公顷森林在消亡,四分之一土地荒漠化,100个国家缺水,约17亿人缺乏清洁水,生物多样性仍在衰减,气候暖化趋势加剧着自然灾害。的确,拯救深陷于生态危境的地球,机会已经不多了。

目前,各大城市在垃圾如山的同时面临着资源短缺的困境,把废弃物再生成有用资源,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为解决这个矛盾,许多国家提出了回圈经济的模式。回圈经济倡导的是建立在物质不断回圈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资源再生”的物质回圈流动过程,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消费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传统经济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最终导致了自然资源的枯竭;而回圈经济让物质和能源在不断进行的回圈中得到合理、持久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回圈经济化解了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是21世纪世界各国环境保护必然的战略选择。

在一些发达国家中,从企业污染排放最小化实践,到企业间废弃物的相互交换,再到产品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量的回圈,都有许多成功实例。

德国于1991年和1996年分别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回圈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规定对废物管理的首选手段是避免产生,然后才是回圈使用和最终处置。德国法律明确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胶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要达到80%。在德国的影响下,欧盟和北美国家相继制订了鼓励产品回收、绿色包装等法律,同时规定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复用或再生的具体目标。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回圈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立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资源“回圈型社会”。目前日本已颁布了《推进建立回圈型社会基本法》、《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法》、《家用电器再利用法》、《食品再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建设再利用法》、《容器再利用法》等7项法律。2001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这些法律。日本将放弃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的社会规则,逐步走向“回圈型社会”。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生态环境脆弱,在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都已经不起传统经济形式下高强度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如果继续走传统经济发展之路,只能削弱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建立我国的资源环境低负荷的社会消费体系,走回圈经济之路,已成为我国的必然选择。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在回圈经济日益崛起的今天,这句话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在许多国家,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已成为重要产业。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再生资源回收总值已达到一年2500亿美元,并且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全世界钢产量的45%、铜产量的62%、铝产量的 22%、铅产量的40%、锌产量的30%、纸制品的35%来自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利用再生资源进行生产,不仅可以节约自然资源、遏制垃圾泛滥,而且要比利用天然原料生产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

实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建立一套绿色保障制度,包括绿色产权、生产、消费、回收、财政、税收、投资制度等等。我国虽然制订了一些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但至今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而这正是非常紧迫的事。

经过工业革命以来近300年的消耗之后,可供人类利用的自然资源已经所剩无几,人类必须寻求新的发展道路,回圈经济正是最重要的选择之一。在回圈经济的道路上,人应当与自然握手言和。

文章来源:http://www.21cnstar.com/  绿色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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