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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抢农会 警政署重惩县警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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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五日电)宜兰县警局苏澳分局侦查队刑警洪一峰持刀行抢苏澳农会龙德办事处,严重损及警察形象,警政署长侯友宜震怒,已指示督察室、政风室彻底查办害群之马。另外包括宜兰县警局局长谢芬芬等十位主管遭到议处,其中谢芬芬记过两次,且若再发生严重风纪案件,立即调整职务。

对于这起警察重大违法案件,侯友宜上午做出三点指示,包括:

第一从重追究行政责任,从侦查队小队长、督勤二组、分局长,一直到县警局长,一共十人分别处以记过、调职处分。

第二,宜兰县警局长谢芬芬记过二次,并责令立即改善,如再发生严重风纪案件,立即调整职务。

第三,督察室、政风室即日组专案小组,加强整顿督导查办风纪案件,彻底查办害群之马。

相关人员督导不周严重议处,根据警政署表示,包括苏澳分局侦查队队长田献庭、小队长官美莹两人都是记一大过,并调整为非主管职务;苏澳分局二组查勤巡官林建宏记过两次;二组组长叶文熙记过二次,调整为非主管职务;苏澳分局副分局长庄国良记过二次;苏澳分局分局长林明石记一大过,调县警局警务参。

县警局部分,全国目前唯一一位女性县警局长谢芬芬记过两次,副局长詹永茂与督察长张弘文各记过一次;县警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黄建荣申诫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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