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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分类修订 生食、过期品 留给猪仔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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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相美/台北报导〕台北市环保局修正“家户厨余分类”表,即日起,包括生蔬果、肉类、未烹煮的动物内脏及过期食品,均列为养猪厨余。环保局提醒,分类原则是“人可以吃,猪就可以吃”,养猪厨余回收后,均会以高温蒸煮,才供猪只食用。

环保局第五科科长苏芳慧昨天指出,过去生食均被视为堆肥厨余,事实上,生食仍是可用资源,应直接予以利用,不该视为堆肥厨余,反而又要另外耗费成本制作堆肥。

苏芳慧表示,此次修正分类表,若民众未按照分类原则分类,第一线清洁队员必须协助分类,不过也会增加清洁队员的工作量,因此呼吁民众协助先行分类。

苏芳慧进一步说明,此次增列为养猪厨余的项目,包括未食用的水果及食用后的果核、叶菜、花菜、地瓜、萝卜、核桃仁、瓜子仁、麦片、巧克力、未烹煮之鸡、鸭、鱼、肉、内脏、肉干等及各式过期食品,例如面粉、太白粉、奶粉、已酸臭厨余及动物食品。

环保局统计,今年一至10月,北市堆肥厨余共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七公吨,养猪厨余七千六百九十一公吨,已有六家下游厂商得标处理养猪厨余,分别散布于北县、桃园及新竹等北部县市。

回收厨余 蒸煮后供猪只食用

苏芳慧强调,猪只饮食内容与人类很相近,均为杂食性动物,“人可以吃,猪就可以吃”,即使是人类的过期食品,经过高温蒸煮杀菌之后,亦能让猪只食用,为加强宣导,环保局近日会制作举牌于清运线上宣传,加深民众印象。

另外,苏芳慧提醒,甘蔗皮及羽毛都无法列入养猪及堆肥处理,民众应以一般垃圾处理,装入专用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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