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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国家语言法通过后 乡土语言名称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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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二十日电)联合报今天报导,行政院制订“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未来将去除国语、方言概念。教育部今天上午表示,待国家语言发展法通过后,各级学校中“乡土语言课程”,名称将需要调整。

依照行政院“国家语言发展法”的规划,未来不管是国语、闽南语、客家话或原住民语,人民使用的语言及地方使用的自然语言都是国家语言。

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执秘陈雪玉表示,等到国家语言发展法完成法定程式后,教育部将配合负责统筹的文建会协助推动,包括:建置国家语文文字的资讯系统等。

至于学校课程是否改变?陈雪玉说,现在课程中,已有闽南语、客家语或原住民语等乡土语言教学,只是名称上可能要配合修正检讨。

有关各级学校“国文”、“国语”课程名称是否改变?陈雪玉说,将由教育部国教司根据课程纲要,进一步检讨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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