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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成功向欧盟申请植物品种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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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二十八日电)行政院农委会表示,经过与欧盟一年磋商,欧盟已在今年3月正式书面通知台湾,同意受理台湾植物品种所有人以自然人或法人名义向欧盟植物品种事务局 (CPVO)申请权利及于全欧盟27个会员国的品种权保护。

近日欧盟再次致函,未来若有二人以上对同一品种均主张权利的争议时,台湾育种者可以依据已在欧盟境外申请品种权事实,主张对那个品种申请优先权,至此台湾的申请人已可在欧盟完整享有等同欧盟成员国及UPOV会员国人民的权利。

农委会强调,此次咨商突破多年来台湾因非属联合国会员国无法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所衍生的限制,开启国人在欧盟申请品种权的新页。

农委会指出,世界各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均采“属地主义”,亦即必须在发生侵权行为的所在国申请植物品种权并获得保护,才能据以向侵权者诉讼求偿或诉请贸易限制,维护育种者的权利。

未来国人申请欧盟植物品种权获得保护后,除了可以收取权利金外,对于在包括中国或其他国家非法取得台湾植物品种生产后销往欧盟的竞争对手,亦可采取侵权诉讼或诉请贸易限制,保障台湾育种者及获合法授权业者的权利。

除了欧盟之外,农委会透露,目前台湾透过双边咨商已获得美国、澳洲及日本具体表示可受理台湾国民的植物品种权申请。

另为协助国内兰花业者申请国外品种权,农委会农粮署也辅导台湾兰花产销发展协会成立“台湾兰花生产者基金会”海外法人组织,协助兰花业者申请国外品种权,目前已向欧盟品种权办公室递送 10个蝴蝶兰品种申请案,欧盟亦已受理处理中。

台湾植物品种在海外申请品种保护已引起欧、美、日花卉业者高度重视,知名的国际园艺杂志“Flora Culture International ”杂志日前专访欧盟CPVO 总裁 Bart Kiewiet,他特别预期台湾将会向欧盟提出相当数量的植物品种权申请案,台湾的育种实力显然已受到国际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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