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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审查大法官人事案 被提名人都说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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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一日电)立法院全院委员会今天审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资格及是否适任相关事项,大法官被提名人黄茂荣、陈敏、叶百修、陈春生与陈新民都说,愿发挥所学,担任好大法官职责。

黄茂荣上午表示,释宪涉及法学方法在宪法层次及部门法层次的应用,过去教学及研究累积一些关于法学方法及现代民法、税法的理论认识与案例论述,若能出任大法官,将战战兢兢,努力向历任大法官及各界先进请教、学习,用心完成分内工作。

陈敏说,国家要进步发达,绝不可缺少真正的民主法治,不只是要权力分立、依法行政、审判,更重要的是要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及实现法律公平正义,这一切都要落实在国家法律制度、行政、司法及人民日常生活中。

叶百修指出,他从事行政诉讼审判十余年,足以担当宪法诉讼重任,且他专心钻研行政法学,对公法事件争议,无论程序与实体,都具论理与分析能力,足以胜任大法官职务。若可出任,将竭力履行宪法守护者职责。

陈春生说,大法官解释今后对机关间权限争议与人民权利保护,包括弱势族群、两性平等、外国人、外籍配偶与大陆地区人民权益保护事项等,将是无可回避的课题。 陈新民表示,做为国家宪法最重要的维护者,大法官是所有法律人最崇仰的职位,若有机会出任,将倾平生所学,为宪法体制尊荣、周延性,为人民维护基本人权,为司法公权力独立与公正性尽最大心力。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同意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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