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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会︰先押再审 不应成常态

检押人取供? 特侦组称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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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林庆川/台北报导〕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董事长黄瑞明,昨天代表司改会公开发表声明指出,最高检特侦组以陈镇慧“已据实陈述”为由停止羁押,让人怀疑是否被告须自证己罪,才能免遭收押,特侦组相关作法似已违反缄默权,坐实外界对检方押人取供的批评。

对此,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表示,陈镇慧是因羁押原因消灭才停止羁押,特侦组办案一切依法处理。

司改会吁检讨重罪羁押制度

黄瑞明呼吁检讨重罪羁押制度,且审前羁押不该成为检方办案常态;黄瑞明是在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台北律师公会、刑事人权法案推动联盟等团体,于台大国际会议厅召开“刑事人权法案”研讨会上,宣读上述意见。

昨天研讨会同时公布民间版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参考日本法制,希望修正刑诉法第一○八条规定,将现行审前羁押期间最长四个月,缩短成最长只能羁押廿天,并删除同条文中无限期羁押重罪被告规定;不过根据泛蓝立委版的刑诉法修正草案,只将羁押最长期限缩减为两个月。

律师吴孟勋在研讨会中,反映实务上检警阻扰律师协助被告警询案件,未到场的律师曾文杞则透过录影带,指责调查员阻止他阅览被告笔录,双方发生冲突后,曾文杞遭调查员抓伤;前交通部长途电信管理局长蒙志忠也现身说法,指调查员以威胁等不当方式制作笔录,害他缠讼十五年、羁押一○三天,今年4月才无罪定谳。

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顾立雄指出,法律基本道德原则是给每人平等关怀,才是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刘志鹏认为,人权常被侦查不公开和刑事侦查秘密所掩盖,检方决定声押时间往往在凌晨二、三点,当事人和律师非常疲累,常常不能好好为案件辩护,院检羁押和交保标准不一,应检讨改进。

黄瑞明指出,台湾国民对司法信赖不足,高官巨贾犯罪能否与一般民众同视,使台湾司法威信蒙上阴影,检方近来声押多人,但长期滞留日本的辜仲谅返台后却不声押、也未限制出境,云林县长苏治芬未传唤就拘提并羁押,显示声押漫无标准,检方办案精神虽须肯定,但仍有明显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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