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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公布消费券七防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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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昌蓉台北报导)消费券确定于明年1月18日开始发放,台湾行政院18日公布“消费券”的外观及发放办法,只要在明年3月31日以前办妥出生登记者,都有领取的资格。而未来拿到消费券的民众,记得“转一转”、“摸一摸”、“看一看”,避免拿到伪券,而如果损毁面积超过1/4以上就不回收。估计全国将有23,189,350人获发消费券。

消费券样张昨日上午亮相,外观、材质和现行使用的钞票一样,尺寸比一般钞票稍微小一些,面额有500元和200元,分别是红色和咖啡色,正面都印有玉山主峰图案,背面则印有销售日期等栏位,供金融机构在兑付时使用。

此外,消费券防伪功能与一般钞票相似,具有7项防伪功能,中央印制厂技术研究发展室主任周中兴在现场说明防伪设计:首先是转一转,消费券左上角采用变色油墨,在不同角度,会看到金色与绿色变化;此外,用手摸一摸,中华民国、振兴经济等字样有凸起触感。

其它5项防伪设计则偏重在“看一看”部分,包括左下角在不同角度,有深浅变化的隐藏字;还有粗细渐层的微小字;正反面套印,透过光线,正反面图案可以精确组合;迎光透视,就能看到有层次的“梅花水印”;以及在紫外灯照射下,会显现不同颜色的纤维丝。

为了配合在过年前发放,消费券将装在一只印有“恭贺新喜”烫金字样的红色福袋中,而福袋背面也将印有使用方式及咨询电话。

98年3月31日前出生可领取

行政院上午也对发放办法正式定案,只要是国内现有户籍国民、各级政府机关因公派驻国外但在国内没有户籍者、准国民(包括取得台湾居留许可的海外华侨、大陆地区人民、外籍配偶、港澳藉配偶),以及9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且完成户籍登记的新生儿、97年12月7日到12月30日申请居留许可之准国民,至于符合领取资格者,若于12月7日后至12月30日前死亡,则可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统一发放日是明年1月18日上午8时到下午5时,在全国1万4千多个“消费券发放所”发放,民众可依通知单上之建议领取时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前往领取,以避免出现大排长龙状况,准国民则在其中485个发放所设的专柜,由移民署负责验证。

如果当天民众无法到户籍所在地亲自领取,可委托亲友代领,若错过时间,则可在98年2月7日至4月30日间向指定邮局领取。全部发放作业在明年4月30日截止,ㄧ旦逾期或领取后,有遗失、毁损等原因,都不再补发。


200元消费券样张,尺寸比一般钞票小,正面以玉山主峰为图景。( 摄影:文昌蓉/大纪元 )


200元消费券样张背面,印有销售日期等栏位,供金融机构兑付时使用。( 摄影:文昌蓉/大纪元 )


500元消费券样张背面,印有销售日期等栏位,供金融机构兑付时使用。( 摄影:文昌蓉/大纪元 )


政院18日公布消费券及福袋样张,消费券比照一般钞票,有多项防伪功能。 ( 摄影:文昌蓉/大纪元 )


500元消费券样张,尺寸比一般钞票小,正面以玉山主峰为图景。( 摄影:文昌蓉/大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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