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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阻阳光法案 新国会难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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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台北报导〕多位现任及卸任立委接连因中药商及牙医师公会行贿弊案而遭起诉,外界高度关注阳光法制的建构成果,但检视朝野在第六届立院宣示推动的“政党法草案”等阳光九法,迄今只通过“游说法”等三法,成绩明显不及格。

民进党在第五届立院就已提出“法务部廉政局组织条例草案”、“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等多项阳光法案,但遭在国会掌有多数席次的蓝军反对,立法进度“牛步化”。

马允推动阳光四法 半数还跳票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约在一年半前红衫军兴起之际,在他担任国民党主席满周年时,对外宣布将推动“阳光四法”,但第六届立委任期已结束,马所开出的阳光法案成绩单只通过一半,仅完成“游说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案”的修法;“政党法草案”、“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仍卡在立院。

扁政府方面,对外宣示将推动阳光九法,并质疑国民党的阳光四法是“选择性的阳光”,因此,绿营阳光九法除涵盖马所宣示的阳光四法外,其他阳光五法包括“法务部廉政局组织条例草案”、“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立委行为法修正草案”、“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修正草案”、“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不过,上述阳光九法,在第六届立院只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游说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案”,绿营版的其余阳光六法,“法务部廉政局组织条例草案”与“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修正草案”遭蓝军挡在程委会,与追讨党产有关的两项法案,就算付委,也在蓝军反对下,无法完成立法。

议案届期不连续 一切从头再来

由于议案届期不连续,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的阳光法案,在第七届立法院的提案及审议程序均须“从头来过”,加上蓝军在新国会掌控绝对多数席次,原本第六届立院遭蓝军阻挡的阳光法案,恐怕更难“重现光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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