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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客运
【大纪元2月19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陈凤如报导)原本在国光客运工作,并且担任职福会主委的一名陈姓男子,因为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职福金一千一百多万,案件经过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被依照侵占罪名,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不过案件还可以继续上诉。
判决书中指出,这名陈姓男子在民国91年6月到92年7月间,在国光客运任职,并且担任福委会主委,负责保管执行福委会决议事项,管理账务和职工福利金的保管业务。陈姓男子是遭检方指控,涉嫌利用职务上的机会,向福委会的兼任会计佯称想要暂时保管职工福利金,接着多次就以提领现金和转账的方式,侵占了一千一百多万的职福金。
后来连会计保管的员工旅游费七十多万,也遭到陈姓男子侵占。陈姓男子为了不被福委会发现,还用立可白涂掉存款余额证明书上的文字、加以影印后,在空白处填写金额,并伪造台银的日期和行员戳章,交给福委会。
直到福委会另外向台银查询时,才发现职福金已经遭人侵占。案件经过台北地院审理后,陈姓男子坦承犯行,法院认为被告涉及多次业务侵占和行使变造私文书,加上这起事件发生到现在,已经超过四年,被告还没有提出赔偿等情况,因此,判处他一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