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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汇款逃税 大陆台商被罚四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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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张雅惠报导)两岸地下汇款,利用两边的账户销账,不会留下资金往来记录,中部一位大陆台商多年来利用地下汇款把大陆所得汇回台湾,不过,他因为购买汽车豪宅等奢侈品而遭人检举,财政部查出,这位台商十五年来陆续汇回两亿元所得,但由于年代久远,财政部只能针对“核课有效期”九十年到九十三年间漏报的五千万元所,连补带罚合计追讨四千万。这是个人逃漏税金额最大的个案。

一位台商早在民间七十八年以前,陆续在大陆投资制造业、餐饮、百货、美容、以及电玩,但是,同一期间他都维持十位以上的人头户,利用地下汇款可以不留下资金往来记录的方式,把大陆赚的钱汇回台湾,买高价车、也买上亿元的土地,土地部分因为价格高,他还用人头户开户,再陆续偿还。

财政部调查后发现,这位台商在台湾每年申报的所得只有三、四十万,和拥有的资产显然不成比例,结果,他从七十八年到目前,至少汇回两亿多元,财政部只能针对核课有效期,九十年到九十三年短漏报的五千万元,补税两千万外加一倍罚锾,合计追讨四千万元。

财政部赋税署科长施淑惠说:“以前查到大部分都是营利事业,但个人…应该是金额最大的”

财政部指出,这位台商利用的人头户众多,有些是左右邻居,有些人头户表明不知道自己被利用,不过,人头户是否涉嫌协助逃漏税,有待进一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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