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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行使监察院长副院长同意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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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四日电)台立法院院会今天上午行使监察院长被提名人王建(火宣)、副院长被提名人沈富雄同意权投票,约于上午九时十二分开始投票,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十一时投票结束后随即开票,但若所有立法委员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投票,得提前开票。

依六月二十四日朝野协商结论,行使同意权投票时,院长、副院长被提名人各为一张选票,其余监委被提名人分别列入同一张选票。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监察院设监察委员二十九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过;同意权行使结果,由立法院咨复总统,若被提名人未获同意,总统应另提他人咨请立法院同意。

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李纪珠转任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后,立法院现有一百一十二席立委,即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五十七票同意票。

王建(火宣),1938年生,国立政治大学财政研究所硕士、曾任经济部次长、财政部长、立委,现为台北市内湖社区大学校长。

沈富雄,1939年生,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医学中心药理学博士,曾任美国华盛顿大学医学院副教授、国民大会代表、立委,现为财团法人首都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第三届监委任期于2005年二月一日任满后,虽然前总统陈水扁曾提名监委,并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但立法院未行使,监察院悬缺至今,这也是修宪后,立法院首度行使监察院人事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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