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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所税
【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1日电)财政部今天与五区国税局开会讨论有关综所税营所税延期缴纳作业原则,营所税适用对象,据财政部初估约有20万家公司符合申请延缴资格,申请延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营所税部分,适用对象为营利事业在去年9月至12月或今年1月至4月营业收入净额(营业额)与前一年度同期比较下降达30%以上者。
有多少家公司符合申请延期缴纳营所税?财政部官员表示,依据去年(民国97年)7到10月资料显示,70万家公司,其中营业额衰退三成以上的占三分之一,初估约有20万家符合申请条件。
综所税申请缓缴的部分,需符合领取失业给付或符合近贫方案领取工作所得补助金者等条件,且没有限制税额。
官员表示,符合申请延缴资格的民众,还是要在今年5月结算申报所得税,然后以书面申请延缴。如果以申请日5月31日计算的话,最晚可在8月31日缴纳所得税。
至于符合申请延缴综所税的户数?官员说,还要请劳工保险局提供相关资料,现在无法计算。
财政部表示,所得税及综所税申请延缴的适用范围,为97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含96年度未分配盈余申报)及98年度暂缴申报案件;97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及作业原则发布日起的营利事业所得税或综合所得税核定补征税款案件。
官员表示,所得税延期缴纳作业原则最快可在本周完成行政程序,作业原则发布后,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例如,今年2月的补缴所得税(补缴96年度所得税)案件也可适用。


